-- 作者:蓝色海岸
-- 发布时间:2003/4/27 21:22:02
-- 跳樓雙腳落地 腦爆上身完好--〈太阳报〉
俊臉得保姊阻剖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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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國榮遺體由親友領回,並由靈車送至北角香港殯儀館。 03/04/2003 【本報訊】巨星張國榮前日在中環文華東方酒店跳樓自殺身亡後,其胞姊張綠萍、姊夫及經理人陳淑芬,昨晨懷悲痛心情為他辦理身後事,張姊為免愛弟死後再受剖割痛苦,昨認屍後往東區法院申請批准免剖屍令,讓他得保全屍。張的遺體昨午已運抵香港殯儀館。 昨晨九時四十五分,張綠萍及夫婿麥法誠偕同二十餘歲女兒,抵達西環殮房認屍。警方為防現場記者出現混亂情況,除派出五名警員在場維持秩序外,並預早在殮房車輛入口處兩側,架起鐵馬將車路分隔,當張姊等人乘車抵達殮房時,車輛直駛進殮房內,未有造成混亂。 張姊等人在殮房逗留約半小時後,再由警方接載至海傍警署。警方消息稱,張國榮由二十四樓墮下時雙腳先落地,後腦爆裂、下肢嚴重骨折,但上半身完好,俊臉無損,遺容安詳,張姊希望他得保全屍,兩夫婦認屍後會合張國榮的經理人陳淑芬,前往東區法院申請批准免剖屍令。三人辦理完有關手續後乘坐一輛七人私家車,返回張生前位於布力架街的寓所。 遺體移往香港殯儀館 至昨午二時四十五分,張的外甥女及親友,駕車返回西環殮房辦理領屍手續,香港殯儀館一輛靈車亦尾隨到達,兩人逗留約十分鐘後,跟隨仵工返回香港殯儀館善後。張國榮的遺體稍後由一個竹製籃子蓋,運往香港殯儀館擺放。 司法機構發言人昨日拒絕透露張國榮家人申請免剖屍令的情況,只說申請是以內庭形式進行。根據現行法例,當有死亡個案呈報死因裁判官,屍體將被送往醫院或公眾殮房,並由病理學家進行屍體外部檢驗,若死因已確定可建議免屍體剖驗,並要求發出埋葬或火葬令;若未能確定死因,則要求發出屍體剖驗命令。 屬可免召死因庭類別 死因裁判官考慮病理學家的報告後,可按個別情況發出屍體剖驗令或免剖屍令、埋葬或火葬令。倘病理學家建議剖屍,但死者家屬申請豁免,死因裁判官會在內庭會見死者家屬,以決定是否批准豁免剖屍。 法律界人士林炳昌指出,張國榮的死亡並非法律上必須召開死因庭的類別,初步證據顯示他死於自然,死因無可疑。他解釋,有兩種情況之下死亡的人士是必須召開死因研訊,第一類是在合法羈留下死亡的案件,即市民在執法機關或懲署羈留下死亡的人士;第二類是涉及公眾利益的死亡,例如在工業意外或一些意外事件中死亡的人士,在找出意外成因後,可以作出亡羊補牢措施,防止同類意外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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