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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妹妹
--  发布时间:2003/7/1 13:31:20

--  文化偶像的是与非

    王菲与张国荣算不算偶像?答案毋庸置疑;王菲与张国荣算不算文化偶像?答案是值得商榷。当王菲与张国荣齐齐入选某网站举办的20世纪文化偶像的前十名的时候,我们再也无法对这一结果视若无睹。当一部分群众做出肯定的选择的时候,我们不能因为票数只有几万哪怕只有一万多而对结果彻底否定。 

  长久以来,我们对“文化”有一个狭隘的理解:文化就是阳春白雪,只属于一小部分社会精英的思维活动以及思想成果。小的时候我们上学,知道喊着口号做一个有文化的人,这时文化泛指思想精神修养;当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文化又演变了,它与知识区别开来,身边开始有“不要做有知识没文化的人”的价值判断,这个时候,文化摇身一变,成了一种情调,这时的文化,有点矫枉过正;时下,21世纪,文化更加多元,成为了一种现象,吃都可以算是文化,茶文化、酒文化层出不穷———真是一个泛文化的时代。 

  以上是我作为一个普通人对文化的粗浅认知。翻开2000版《现代汉语字典》:“文化”一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特指精神财富,如文学,艺术,教育等;二是指运用文字的能力及一般知识;三是考古学用语。按这个标准衡量,如果说王菲与张国荣是属于艺术范畴的话,恐怕不会有太多异议,如果说他们属于流行文化的话,恐怕你也不会反对,那么他们属于文化,又是偶像,被评为文化偶像又有何不妥呢? 

  很多人对这个结果排斥,可能认为将王菲、张国荣和鲁迅、钱钟书并列站在一起非常可笑。这是一个多元的时代,我们有更多元的文化。以思想深度来衡量文化在某个意义上是肤浅的。“猫王”、披头四早就是文化偶像了,对艺术执着、富有个性的“王菲们”怎么就不能是?海岩就说,现在不是阅读的时代,是影视的时代,我想,说是娱乐的时代更为准确。所以,当娱乐引领着相当一部分文化的时候,你该为我们时代的多彩、精彩而欢呼!因为娱乐文化,是我们“生命中可以承受之轻”。(陈羽中)
 
 摘自6月25日<<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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