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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心情 同性恋亚文化(11-15)------李银河作品
第十一节   性行为方式

  凯查多利在《人类行为基础》一书中提出,同性恋与异性恋在行为上是完全一致的,只有一点例外:同性恋没有阴茎阴道交。因此确定某一行为是不是同性恋性行为,其标准不应当是性行为的方式,而只能是性对象是否同性。这一论点之所以极为重要,是因为曾经有人认为,口交肛交一类性行为方式是同性恋特有的。而事实并非如此,上述性行为方式在异性恋中都存在。 

  除了在阴道交上的区别之外,一些性学家还发现了在同性性行为与异性性行为之间存在着一些细微的差别,例如马斯特斯和约翰逊的研究表明,男同性恋伴侣中有四分之三在作爱时刺激乳头,异性恋夫妻中只有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由妻子对丈夫做这一动作。 

  同性恋者的性行为方式包括接吻、抚摸、手刺激、口交和肛交,他与异性性行为的区别仅仅在于无阴道交。同性恋者偶尔采用人造阴茎和振荡器,还有极为罕见的拳对肛门交。美国的一项调查将同性性行为和异性性行为作了比较分析,口对男生殖器行为在同性恋中占百分之十七,在异性恋中占百分之五;口对女生殖器行为在同性恋中占百分之十二,在异性恋中占百分之六。前者是男同性恋最常用的达到快感的性方式;后者是女同性恋最常用的达到快感的性方式。同性恋行为中,准备动作与主要行为之间的界限不如异性恋性行为中那么清楚。此外,同性恋者是更为有效的性伴侣,因为他们是从自己身上了解到对方的性敏感部位的。(凯查多利,第336-337页) 

  拉里亚对同性性行为的基本方式作出的描述如下: "很多同性恋男子之间的性接触并不包括阴茎的插入,而是依靠爱抚,相互手淫,夹股性交,或者生殖器摩擦,口刺激阴茎,相互用口刺激阴部(俚语中的69式,因双方姿势而得名),以及的确涉及阴茎插入的肛门间性交。"(拉里亚,第131页)林纳及其同事对挪威社会中的男同性恋者作了一项调查,也得出类似结论:男同性恋者的主要性方式是相互抚摸、接吻、拥抱,偶有肛交。(林纳,第70页)。 

  在目前国内关于男同性恋性行为方式的研究中能找到的最佳统计资料如下表: 

  男同性恋各种性行为的发生率 

  性行为种类 曾有过 没有过 未回答 上个月曾有过 % % % % N 平均次数 
  接吻 86.7 9.1 4.2 56.4 74 6.2 
  触摸生殖器 93.9 1.8 4.2 56.4 79 6.0 
  生殖器被触摸 93.9 2. 4 3.6 57.0 73 7.4 
  口刺激他人生殖器 75.2 20. 0 4.8 42.4 59 3.3 
  生殖器被他人口刺激 75.8 18. 2 6.1 42.4 61 3.2 
  肛门被他人口刺激 50.3 43. 6 6.1 18.8 27 3.3 
  肛门被他人生殖器插入 48.5 46.1 5.5 23.6 38 2.7 
  口刺激他人肛门 24.2 69. 7 6.1 7.3 11 3.2 
  (潘绥铭,第429页) 

  我们此次调查问卷数据与潘绥铭的数据大体相符。调查对象的性行为方式中,以抚摸为最常见;接吻占第二位;相互手淫也比较常见;口交就少多了;肛交更少。在"从未肛交过", "不经常肛交","经常肛交"这三项描述中,较多的人属于"从未肛交过";较少人"不经常肛交";填写"经常肛交"的人数所占比例最少。"。考虑到中国同性恋者对适用范围不十分清楚的鸡奸罪的恐惧心理,承认有过肛交经历的人数可能会低于实际数字。 

  我们调查对象对他们的性行为方式作了下列一般性描述: "一般两个人好,就是互相口淫,搂着睡觉。当然是先玩,脱了衣服彼此看,刺激性兴奋点,接吻等等。"所谓"性兴奋点"据一位以精于此道出名的同性恋者称, 男性全身竟有29处之多。同性恋者的接吻多有法国式的,还有"舌头拉钩"、"拧麻花"、"舔上膛"等方式。关于同性恋性方式的其他说法还有: "互相先抚摸刺激,然后有口交和相互手淫,肛交有人认为太痛苦,太脏,就放在两股之间。""相互手淫、相互口交。69比较普遍,但这个只能在家里做,不能在其他地方,如厕所。""做爱主要是抚摸,亲吻,口交,手交,有时使用其他工具,肛交不是必须的。我喜欢爱的感觉,不喜欢暴力。""我知道对艾滋病要谨慎一点,我不会做太离奇的、不卫生的事。不作肛交,我也不愿口交,只是一般的抚摸手淫。" 

  有人谈了对接吻的感觉: "以前我一直拒绝跟人接吻,因为我认为接吻不属于性行为,而应划入感情的范畴,所以当我第一次与人做了这种事之后,失望得要命。跟流行歌曲歌词所唱的'我的舌头是美味侍肴任你品尝'一点也不一样。接吻既不甜也不咸,令人感到索然无味。总之这一切并不令人激动。当然也许是因为我不爱他。我拼命想要解释这种失望和失落, 想了很久。"一位经常在社会上走动有过许多陌生性伴侣的人说:"记忆里我一生接过吻的没有几个,至多三四个。" 

  一位年过五旬的同性恋者在信中这样写道: "20岁到40岁之间,虽结婚,但妻性冷淡,且十年分居,性生活稀少。性发泄方式是:或手淫,或在河边稀泥中,或在暖水瓶胆中插入阴茎寻求快乐,并喜欢在公众场合主要是公厕和浴池,裸露阳物,观看他人的阴茎。44岁时,一次在浴池遇一30多岁的军人干部,用手在水下刺激我的生殖器。两人同至旅店拥抱,接吻,相互手淫,他还用口吸吮我的精液,这是第一次。" 

  "我刚参加工作时住集体宿舍, 一屋住七八个人,我和他两张床挨在一起,就有了这种关系,每次都是相互手淫。这种关系保持了半年。" 

  "我和他的性关系很少。那时我们都是高中生,在一个床上睡觉,别的不会做,只是拥抱,他是被动的。他有了反应后通过自己手淫解决。" 

  "我们每星期要做一两次, 大多数时间有肛交。最大的快感是他把我搂在他怀里。接吻是我最快乐的时候。由于肛交太多,我犯了痔疮,疼的时候就不喜欢肛交,后来不疼时就喜欢。"一位老年同性恋者这样谈到性快感:"我的一个朋友是个彪形大汉,年轻时一表人材。他不喜欢他的老伴。他主动来找我,老想让我给他口交,有时我就满足他的要求, 他X(射精)后感到很舒服,性快感使人热血沸腾,有一种整个人都解放出来的感觉。" 

  "我和他91年认识, 94年发生关系。我这三年都没敢往那方面想。有一天晚上我下班出去喝了洒,想顺路去看看他。他一个人住。我就和他睡在一块儿了。我一摸他的裤衩说,怎么硬了?他一笑,我就把手缩回来了。我平时总喜欢搂着人睡,睡着睡着他就翻过身来把我抱住了,亲吻,抚摸。我从头到尾亲他,给他叼了,后来就肛交,他是插入者。" 

  关于同性恋的性行为方式,一般人总以为以肛交为主,其实不然。我们的调查受条件所限不能作随机抽样的定量统计,但我们深入访谈后所得到的印象,与前引拉里亚及林纳等人的观察十分接近,即在我国的男同性恋者中,肛交所占比例并不大,而其他性方式所占的比例则大得多。调查过程中,不少调查对象讲到不喜欢肛交,也有不少人从未肛交过,或在成百上千次的性经历中肛交只占很小比例。正如一位同性恋者从他的经验和观察出所做的如下概括: "大部分的中国男同性恋者性行为以互相手淫为首,肛交最不常见。由于局外人从异性恋性行为模式出发,常误以为肛交的情形很多。"另一位说:"我和一个朋友同居了几年是间,性行为方式主要是手淫和口交,肛交从未有过。" 

  肛交不如其他性方式普遍的原因概括起来有以下三点:首先,是客观条件的限制,其中包括身体条件和卫生条件两个方面。据调查对象反映,肛交受到身体条件限制(器官大小),并且完了要立即洗澡。中国的大多数同性恋者很难找到有浴室的处所为发生关系的地点。 因此这一说法令人信服。有关的说法如:"主动一方器官的大小影响到能不能干成,除非接受的一方特别喜欢这种方式。""我有痔疮,所以没接受过肛交。我跟他说,如果你实在愿意做,我也可以提供,结果他没有做。""我不喜欢肛交, 觉得对别人不卫生,对自己不舒服,很痛。口交无所谓,感觉还好。也听说69式。" 

  在发现艾滋病之后,更多人从健康方面考虑,减少了肛交活动。统计资料显示,通过健康教育等预防措施的开展, 美国同性恋男子肛交的发生率已从1984年的39%下降为1987年的19%。 使用避孕套的人则从相应年份的26%上升到79%。(万延海,1992年)调查中发现,近年对预防艾滋病的宣传也部分地改变了中国同性恋者的性行为方式。虽大多数人认为艾滋病的威胁还不很切近,但有人已出于对艾滋病的恐惧杜绝肛交行为,有人听说唾液会传染,连接吻都不敢了。 

  一位从未肛交过的调查对象这样说: "艾滋病一旦在那些'卖'的人里传起来会很危险的,在有层次的人里情况会好一点。安全措施是个必要条件。我觉得自己可以终身不要肛交,也可以得到满足。我觉得肛交很不卫生,而且会很痛苦。我估计如果我做也不会有快感,被进入只会有痛苦。"但他又补了一句:"很难说我会不会去试一下。" 

  其次, 照一位调查对象的说法:"干这种事,除了卫生条件好,总还得有点什么原因。或者爱别人爱得发狂,乐意被人肛交,或者自己年纪大了,条件不好,对方条件好,才乐意接受。"这里主要是指肛交行为的被动一方。 

  不少调查对象承认,自己本身并没有肛交要求,也不喜欢肛交,只是作为一种交换条件才会作出这种行为。 例如一位同性恋者说:"我只接受过一次肛交。虽不喜欢,但以接受肛交作为条件是有可能的。有些人有这种要求,为了怕失去对方,为了感情,有时就能接受。"另一位同性恋者也讲过,他的恋人为了向他表白爱情,主动提出可以接受肛交的事情。 他说:"他本来是很男性的,喜欢干别人,但是为了表示对我的感情,他主动答应这样做,好象是要向我表明他对我的忠诚。" 

  这种把接受肛交作为获取伴侣感情的条件的做法有一定的普遍性。一位在圈内较有名气的同性恋者说: "那次做火车去××,碰上一个乘警。我一说我的外号,他马上五体投地。在作爱过程中提出什么都答应。""被动肛交一开始是疼的,要有个适应过程,后来会有快感。我同意你进入我的身体是因为我爱你,两人合在一起是因为爱。" 

  以肛交作条件的交换,在没有感情的情况下成为更加纯粹的交易。一位调查对象讲, 他对某人一点感情也没有,但因为他是有用的人,自己就同意接受肛交:"他生殖器不大,要求弄后面也会答应,又是有用的人,可是他没提出来。我们两之间的性关系,从来都是他提要求,我从来没要求过什么,而且都是好说好商量。" 

  第三, 有一种乍听难以理解的说法:"一般乐意接受生人肛交,不乐意接受熟人这么作,熟人之间都怕因这种事情闹矛盾,所以长期的关系中肛交很少,多是相互口淫。 "与其他方式相比,肛交更貌似异性性交方式,难免给人施与者是男性角色,接受者是女性角色的印象,因此施与者有居高临下的感觉,接受者则容易有受辱的感觉。 于是就有了以下说法:"两人感情好了,交情在那儿,再发生这种事就好象对不起对方了,不好意思再做这种事了,两人象亲兄弟似的,我就不好意思做,他再做也会觉得对不起我。"一位中年同性恋者说到偶然结识的性伴侣时说:"我跟他接触过一次,第二次他太粗暴了,要求肛交,他的要求我不能满足,就不欢而散了。""有过被动肛交,我不喜欢,可以说很讨厌。对那些特别喜欢的人、不会给我带来太大痛苦的人,我可以接受,但是熟人也不会过于为难我。" 

  最后,有少数同性恋者从心理上和道德上不能接受这种性交方式。一位同性恋者是这样说的: "我不赞成鸡奸。从心理上讲很厌恶,有脏的感觉,觉得像低等动物的行为。相互手淫和口淫都可以接受。""我讨厌插入,无论是主还是被动都不愿意。 自从我有同性恋行为以来,十五六年了,肛交不足10次。"总之,尽管相当大一个比例的同性恋者都有过肛交的经历,但它确实属于一种较不寻常、较为重大的事件,至少从发生频率上看,在全部同性恋性行为中不是频率是最高的性行为方式。弗洛伊德在这个问题上也是这样说的:"在男性倒错者中,肛 门性交其实并不常见,恐怕还是相互手淫的多。"(弗洛伊德,第28页) 

  然而,男同性恋者当中,确实有人喜欢肛交,甚至有上瘾的。不少调查对象都承认见过或听说过有肛交上瘾的人,并说:"接受多次后就会成癖。"一位资深同性恋者作出一个更为精确的估计: "30%的人非常乐意接受肛交,30%的人经劝说可以接受,40%的人无论如何不愿接受。"我们把这个估计对一些调查对象讲了,他们都认为"差不太多"。 

  调查过程中,不只一位 调查对象提到过俚语"十个扁不如一个圆"。有一位说:"自己对肛交无大兴趣, 别人有提过这种要求的,不少人有这样要求。提出施与肛交和接受肛交这两种要求的都有。 我认识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就要求肛交。"另一位提到,在某个边远的省份,在厕所里碰到过年纪大的人说:"哪个小伙子来×我。"还有一说:"以前都是肛交,开始挺痛的,后来就不觉得痛了。我认为我自己是被动型的那种。"一位年轻的同性恋者忧心忡忡地说;"我觉得由于长期接受肛交,我的体形和走路姿势会有一点改变,你看我的臀部是不是有点翘?我觉得走在街上老有人看我。" 

  一位承认喜欢被动肛交的同性恋者说: "第一个朋友是我追求他的。他对我做过两次。我喜欢叫床。和第二个朋友很疯狂,像两个畜牲一样。我这们说不是出于罪恶感,只是当时的举动语言事后想想挺下流的。他一下子就进去了。他进入时我没有勃起。" 

  一位调查对象说: "我碰上一个喜欢接受肛交的人,对肛交反应极强烈。我从来没有见过反应这么强烈的人。 整整一宿都没停,老要求肛交。"还有一种说法,认为接受肛交的并不一定是长相女气文弱的人, "越是黑糊糊象个爷门的,越是喜欢挨×,后面准行。" 

  一位50多岁的同性恋者说: "一次我在浴池遇一中年工人,结识后开始相互肛交,并通过其介绍,认识了许多人。以后在太原、石家庄、杭州、无锡等地,先后遇八九十人,肛交者60余人。现在间隔一二十天不玩一次,心里静不下来。喜欢肛交,遇可意者,亦当被动者。因儿女已大,有负罪感,后一两年引种感觉已渐淡薄。" 

  这位调查对象还罗列了他一些性伴的情况:"朋友A,66岁,18岁父母包办结婚,不乐,其同伴人帅,阴茎粗壮,同床相互肛交,如今只能充当被动角色,喜予他人口交,让人X他,日不空过,得趣时直喊爸爸。朋友B,56岁,17岁结婚,婚后不久遇一国民党驻军从肛门X他,以后入道,现在扮双重角色。朋友C,43岁,成年后追一姑娘而怯于开口,姑娘婚后,他再未谈,现在仍独身,只喜让人X他,彻夜不止,极觉快慰。 朋友D,40岁,年轻时同一女工性交受惊,以后转入男性,喜欢插入,时间可达一小时而不射精,有时不尊重他人,圈内人已大都不欢迎他。朋友E35岁,人朴实精干,读初中时与同村一中年人干活,受诱手淫,再后喜窥男性阳物,同外国人玩过(老外为他口淫)对女性冷淡,第一次结婚失败,二次结婚后妻子性欲不大,此人极喜用口舔同性全身,乃至肛门(洗浴后),亦喜夹股刺激生殖器,很重感情,为我至友,虽隔千里,书信不断,语言含而不露,圈外人很难看懂。" 

  一位调查对象分析道: "男性同性恋者的性生活中肛交最少也许是客观的,但我的体验,这种形式是最感舒服刺激的。玩者少,除心理和环境限制外,生理条件也有很大关系。肛门紧缩干燥如果又有痔疮,一般人是忍受不了的。如果反复实践找到了好的克服方法,才能体会到其乐无穷。同性间生理感觉互相了解,心理也较异性容易沟通, 肛门的紧束也比生育后的女阴的松弛性感舒服。"他还谈了对口交的感觉: "口交也是如此,我想比肛交心理障碍更大,因此这些形式的使用有个发展接受的过程。许多异性的结合也不能尽善尽美地发掘性感觉,原理完全一致。" 

  调查对象中还流行着一种貌似生理学的解释: "人的肛门内有性神经,就象鸡的性交是肛交一样。 人类进化后,肛门内的性神经才退化了。"这倒是一种新颖的说法,我们遍查有关同性恋生理方面的文献,并未发现这种说法有和根据。但不可否认,确有一些肛交能够达到性快感的个案,其中不仅有男性,也有女性。 

  由于被动肛交伴有疼痛而且姿势显得屈辱,有些调查对象常常将接受肛交与受虐混为一谈; 与之相对应的施予肛交则被视为施虐。他们说:"接受(肛交)就是受虐。 "对于这些人来说,与异性恋在同一次行为中双方都能达到性快感不同(或至少是被动一方享受性快感的机会大大少于主动一方),同性恋行为方式(口交、肛交)一般总是一方服务,一方被服务,甚至是一方快乐,一方痛苦的。因此这些人会将主动(施予)一方视为施虐,将被动(接受)一方视为受虐。正如一位美国的男同性恋所说,在少年时代他从异性恋淫秽色情品中学到,去爱一个男人就意味着接受他的暴力。作为结果,他从他的第一个情人那里接受虐待,因为他希望被男人所爱。(MacKinnon,in St anton,129) 

  在追求者和被追求者之间,追求者在性行为中往往是处于被动地位。一位调查对象讲: "××非常爱我,一次他叫我到他家,进了屋就和我接吻,并说你乐意×(肛交) 就×我。我让他把我全身舔一遍,他照做了。舔脚缝的时候真舒服。"有时,有人会因强烈的负罪感而自贬自抑,在性生活中扮演被动接受的一方,甚至流露出受虐自虐的愿望。 一同性恋者说:"××是××部的副科长,他总谈起自己的工作,职责,地位,说真不应该干这种事。一次我去找他,气氛很紧张。大白天的,他正在开会,从会场上跑出来。他要求我脱光,看了五分钟,给我口淫,要求我×(射精)到他脸上。然后自己手淫,要我抱着他亲吻,一刺激就×(射精)了,真实典型的受虐分子。" 

  这些同性恋者心目中的施虐受虐概念同性学中所定义的那种在异性恋中也存在的虐待狂(sodomasochism) 并不完全相同。然而,经典意义上的虐待狂行为在我国同性恋的行为中也有发现。 当然,正如一位调查对象所指出的那样,"它并不是真正的暴力",而具有性游戏的性质。一位调查对象是如此概括他们的苦乐观的:"痛苦中也有快乐,心甘情愿的痛苦换得的是性满足。有人这样做是为了得到互换角色的快乐,大部分人感觉到的都不完全的痛苦。" 

  一位调查对象说:"我认识一个有S/M(性虐待--作者注)倾向的人。我觉得只要是双方都能接受,能从里面得到快感,这样做又何妨,这是一种情感的表达方式。"他又补充说; "我认识的人里S/M不多。"另一位说:"我遇到过一个我遇到一个上海的(同性恋者),希望我打他……他越痛苦,我越快乐。他受虐是心甘情愿的。""××和人发生关系时很粗野, 拿绳捆上,想怎么着就怎么着,不会体贴。××有一段时间和他在一起,身上常有烟头的烫伤……有人愿找虐待狂,意找两三个人带他到一个地方, 几个人同时×他,掐他,打他,用烟头烫他……"一位调查对象讲到:"我知道有一个受虐狂,喜欢被人打,屁股都打肿了,然后接受肛交。"他还总结出如下规律: "北京人(指同性恋者)里有这种倾向的不敢说,外地人里的虐待狂受虐狂不怕说,反正干完就走人,谁也找不到他了。有一次东北来了一个受虐狂,马上就传开了。有人愿找这样的人。" 

  "我在圈里和人聊天听说过有人爱施虐, 打人,强迫肛交,还要被动的一方像女人一样呻吟。我认识的人里有人碰到过这样的人,挺危险的。所以说交朋友时要擦亮眼睛,看好不是施暴的人再发展关系。我还没听说过有人喜欢挨打的,但是我被动肛交时就有受虐的感觉。" 

  "圈里有喜欢受虐施虐的, 但人数非常少。有些轻微的虐待表现,比如在做爱高潮时喊叫,用手拍打人家,咬人家。我有个朋友,身上常有紫斑,在浴池里也会看到有人身上有咬伤。我有过一个朋友,他让我咬他,说是让我给他留个纪念,我不喜欢这样做。" 

  一位同性恋者讲过这样一次经历: "有个人听说我手感强,他找到我,先给我口淫,满足后要求我把他捆起来,我按他说的做了,触摸他的兴奋点。他又滚又叫,直到精疲力尽。他感到舒服,叫我亲爸爸。我不喜欢人这么叫我,但喜欢听到对方呻吟, 心理上感到舒服。看到对方在做爱时被弄得叫起来也很舒服。"他还讲过这么一件事: "有一次我跟别人聊天,有个人老跟着我。后来他对我说:我想跟你做爱。我说你想不想挨打,他说想,我就给了他两巴掌,他走了。" 

  捆绑和鞭打正是典型的性虐待狂行为。这种性行为方式不论在同性关系还是异性关系中均属极端现象,性学将其划为"性少数派"之列。显然,它同一般同性恋行为中的主动与被动角色这一意义上的"施虐""受虐"是有区别的。同性恋者当中不少人持有虐恋的痛苦快乐观,这或许同他们的性行为方式有关。有性学研究的统计数据表明,在同性恋人属中,虐恋的发生率高于一般人。我们调查中得到的印象与此相符:对于虐恋这一特殊的性倾向,异性恋者中有许多人对它一无所知:可许多同性恋者不但听说过这种倾向,而且都能举出他们亲身经历或听说过的实例。如何解释这种区别? 有社会学家认为,"虐待狂现象在男同性恋者当中比一般人中更加常见,形式更加暴力,原因在于,在男性之间,攻击性往往容易同暴力混合在一起。"(凯查多利, 第369页)我们想到的这种区别的另一种解释是这样的:一个男人从异性性行为的各种方式中唯一不可能做到的一种方式是被动肛交。由于被动肛交过程伴有的疼痛,以及姿势的屈辱,喜欢这种性行为方式的人群中受虐狂的比例偏高应当是比较合乎逻辑的现象,因为受虐狂的主要特征就是将快乐与痛苦联系在一起,而且特别强调受辱的性感价值。 

  关于同性恋者性行为的频率, "一般人过于强调同性恋的性生活方面,认为他们性生活过度,不象异性恋者那样有节制。其实同性恋者的性交频率并不很高,平均是一周两至三次。有百分之二十的同性恋者一周一次;百分之十三的人一月一次以下, 只有百分之十七的人一周四次以上。"(凯查多利,地333至334页)金赛的调查则发现, 一些少年同性恋者的性活动频率在每周7次以上,26岁到30岁的人中频率有高达每周15次的。到50岁,最活跃的人平均是每周5次。(金赛,第74页) 

  一项量化程度较高的调查为这个问题提供了更有说服力的证据。 这项以950名男同性恋、 768名女同性恋和3603对夫妻为对象的调查(1983年)表明,在两年以内的伴侣当中, 男同性恋伴侣性活动最多,一周三次以上性活动的占67%;夫妇其次, 一周三次以上性活动的占45%;女同性恋伴侣性活动最少,一周三次以上性活动的占33%。 所有的人随年龄增长性活动程度都有下降,在结合10年后,上述比例在夫妻中降至18%;男同性恋中11%;女同性恋中1%。男同性恋者性活动程度仍高,但是在与固定伴侣之外;女同性恋者无论是否与固定伴侣的性活动程度都很低。同性恋活动中的前戏活动(接吻、拥抱、抚摸和乳头刺激等)双异性恋多。有半年以上关系的异性恋女性每周性高潮4·7次,同性恋女性6·2次,双性恋女性8·8次。自述对快感感觉"强烈"的异性恋女性占48%, 同性恋女性80%; 双性恋女性86%。(Hatfield et al,121) 

  我们的调查发现,同性恋者发生性关系的频率与年龄及身体状况有密切关系。一位同性恋者回忆他同高中同学的性交往: "那时我们主要是互相手淫,每周一两次,两天不见就感到若有所失。"另一位报告说自己在20至23 岁间平均一星期两次;24至26岁时频率最高,一星期有五、六次;27到30岁,平均两天一点五次。一位46岁的调查对象说,自己在30岁时差不多一天一次,现在一周一两次。一位同性恋者报告自己的性交频率明显高于一般人:"我1 9到20岁时身体很好,每天平均超过两次(一达到高潮为一次);21至22岁时每天平均两次;23至24岁时每天平均一至两次;25 岁以后明显感到不如以前,也不想玩,平均每天不到一次。" 

  有些人说法比较笼统:"我一两星期不做就很难受,我每次去找他,他总答应。" 

  有人指出, 性交频率同饮食质量有关。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讲:"去年我开始吃生牛肉,身体就好起来了。干这事不觉得伤身体,只有一点累。那年我献血以后还作爱了,很快就能恢复。" 

  在一些人那里, 性交频率决定于心情:"有时一天一次,有时一周一次,决定于心情。 "有一位说:"我和××好了两个月,感情有一点,只干过五次。"另一位说,他同某人感情卷入很深,"跟他一夜三次,至少两次。" 

  有人用性伴做爱的频率来检验他是否忠实于自己: "他是不是只跟我一人好从做爱能看出来。40岁以下的人,一周应该能做两三次,要是不能做的就是有别人了。" 

  从问卷数据看,性交频率最高者平均一日一次,最低者为一月一次,中位值和众值均为每周一次。要了解同性恋者性交的确切频率,应当有随机抽样的统计数据。基于调查规模,目前我们只能得到个案数据。但据我们的调查对象说,他们的性交频率在周围同性恋者中属常态,不过多也不过少。当然这只是他们自己的感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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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虽大,我却只要一张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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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性感标准

  生理学将人体性征分为三等:第一性征指性腺和附属器官;第二性征指除生殖器官外的身体特征,如乳房、胡须等;第三性征是指服饰、发式及性的社会角色认同。从这三种性征来看(尤其是前两种性征),男同性恋者都是男性。虽然有些男同性恋者有易装癖(transvestism) 和易性癖(transsexualtism),但有易装癖和易性癖的人并不都是同性恋者。 

  男性第一性征在性生活中的意义,在于勃起和射精,这一点在认同男性的同性恋者身上,和异性恋男人毫无区别,所以他们在认同于男性这一点上并不产生困难。问题在于对对方的要求。我们的调查对象中,有些有过与异性性生活的经验,他们说,与异性的性生活缺少乐趣。但是这样的性生活最终也能达到勃起和射精,也可达到快感,缺欠在于对方的第二及第三性征不能引起他们的兴趣。 

  多数有过异性性行为的同性恋者表示,与异性性交本身一旦开始进行,就能顺利完成。就射精所能得到的快感来说,他们认为"就是那样的","没什么区别"。对与异性的性生活不满意,主要原因还是对方缺少性感,引不起兴趣。他们的感觉主要在于女性缺少男性的第二性征, 因此不能令人满意。也有抱怨女人"老要哄着""太缠人"的,这些心理方面的不满应归于第三性征。对女性的第一性征,即性器官,未听到过多的负面评价。对于阴茎阴道交,凡是能做成的,也未听到过于不满的表示。因此,没有证据表明,同性恋者不喜欢异性仅仅是因为厌恶阴道交,即厌恶女性 的第一性征; 相反,却有不少证据表明,是女性的第二、第三性征难以引起他们的兴趣,这就是不少调查对象认为和女性性交是可能的但是不快乐的原因。 

  有人这样谈到他与女朋友的一次性经验: "我闭着眼睛,她给我口淫……过了好久我才起性,然后她骑在我身上,象男人对女人那样干。我始终闭着眼,想着和同性朋友干的情形…… 我尽量把她想象成男人。"这位调查对象后来结了婚,一直不愿意和妻子过性生活,他抱怨说,他的妻子不如以前的女朋友体贴。还有一位调查对象是在婚后开始同性恋生活的。他承认,在有了同性性生活经历后,在过夫妻生活感到困难。几乎所有有过异性性生活经历的调查对象都说,对方的第二三性征令他们不满意。 

  那些有过异性性经历的同性恋者,在性交准备动作(foreplay)这一环节上都有困难。他们不但自己不爱做,也反对女方做。一位调查对象抱怨说,他和女朋友接吻时,对方乱摸他。据说象蛇钻进了衣服,非常难受。要是隔着衣服触到了生殖器,他就完全招架不住,再也装不下去。但是在同性接吻时,这种接触感觉就象触电。最后他和女朋友吹了,可他还得找女朋友,因为家里逼得太急,他希望下一个不要乱动手才好。 

  有位调查对象谈到他与异性的性经历与同性性经历的差异时说: "从脱衣服时就不一样。要是同性朋友,总是满怀渴望,带着赞美的目光看着你。她倒好,好象看一根木头, 没有意思。"他看她的裸体也毫无感觉,根本不能引起兴趣和美感。还有人说,女性的皮肤没有弹性,软塌塌的,触摸时觉得毫不性感,形体也不好看等等。总之,女性的形态总是得到负面的评价。 

  关于同性恋者的性感标准很给一言以蔽之,他们当中有不同观点,正如拉里亚所说: "许多具有同性恋自我认定的男人也有着坚定的男性意识。他们不想成为女性,他们也不与女性相似。男同性恋者很少模仿女性的特征,而一些模仿女性特征的男人却不是同性恋者。男同性恋者一般认为他们的同伴的特征也应该是男性化的。对大多数男性化显著的男同性恋者来说,女性化的同伴没有吸引力或者令人讨厌。只顾有一些男同性恋分支群体认为模仿女性的男性充满性感。明显的男性特征(宽阔的肩膀,窄小的臀部)和夸张的男性特征(硕大的阴茎)是大多数男同性恋群体所崇尚的。"(拉里亚,第133-134页) 

  从问卷数据来看,大多数男同性恋者并不喜欢男性有女性性征,而是更喜欢男性性征。在体征方面,绝大多数调查对象喜欢"宽肩窄臀",认为性感,没有一个人选择"喜欢窄肩宽臀"。其次喜欢的体征是"身材高大",这也是典型的男性第二性征。喜欢"肌肉发达"的人也比较多, 仍属于男子第二性征。然而,也有不少人喜欢"肤色白净"。 喜欢"文静漂亮"的人多于喜欢"粗犷剽悍"的人。在调查对象所喜爱的男演员中,喜欢三蒲友和的人数大大超过喜欢史泰龙的人。我们认为,这里或许有人种及文化差异造成的取向差异--西方人认为肌肉发达、粗犷剽悍的男性最为性感,而中国人责喜欢"白面书生"型的男子--但也可能是男同性恋的性感取向,即不喜欢男性特征过分明显的形象, 而喜欢有点女气的男性。有一位同性恋者说:"我喜欢两种类型的人,一种是文静腼腆的,另一种是风流潇洒的。"另一位说:"我喜欢儒雅书生一样的男孩,不喜欢粗犷的那种,就是五大三粗好像健美先生那样的男子,也不喜欢漂亮的风流小生。"还有一位说:"我喜欢东方男性,喜欢×××(一位男歌星--作者注)的形象。""我喜欢对方清秀斯文,又是真正的男孩子。把自己打扮得妖里妖气像女孩的,谁也不喜欢。" 

  不少男同性恋者的性感标准固定在青春期少年的形象上,例如据一位在圈内以性感著称的同性恋者说,性感的地方三于肩膀、臀部和上身的三角形。宽肩窄臀最好,上身三角太大不好,无三角也不好。肌肉发达不好,比如体操运动员并不性感,他们太壮了,身体触摸起来太硬;松弛的身体也不好。描述最后定型到这样一种男性形象:各方面都像是个青春期的男孩子,很健康,皮肤也好,身体正在发育,大部分已经成熟。这就是他们所喜爱的身体。同性恋的爱抚,主要是欣赏这些地方。 

  然而,不可还认的是,有相当大一个比例的同性恋者坚持认为,男子气明显的男子才性感。 一位调查对象这样描述自己的性感标准:"自从能够分辨出男女的美丑以来,总是被男性美所吸引和刺激,对异性很少动情,欣赏男性的矫健豪爽,不欣赏那些矫揉造作的带女孩子气的奶油小生。尤其喜欢欧美男性,不要说史泰龙和佐罗,大多数英武男子都能引起一种性的渴慕。" 

  "我喜欢强壮的, 男子气重的,不喜欢冷艳的那种。喜欢史泰龙、阿兰德龙,讨厌女气的男人。有时身心都很疲惫,睡不着觉时,就希望躺在一个强壮的男人的怀抱里,但这并不是女人的感觉。" 

  "我有过两个男友, 都特有型,练举重,练游泳,身上没有富余的肉,腿上的肉紧绷绷的,腹肌也是紧绷绷的,屁股挺翘的。" 

  一位自承相当"女性化"的同性恋者说, "喜欢剽悍的,对奶油小生式的男人不喜欢。我自己就很女性化,所以喜欢男子汉,喜欢果断有主见的男人。由于我自己女孩气重,依赖性强,所以特别喜欢男子气重的男人。" 

  "我喜欢剽悍强壮的男人, 不喜欢×××(一位男歌星--作者注)那样的奶油小生。我从小在堂兄弟中间长大,我的几个堂兄弟都很强壮,也很英俊。" 

  有好几位调查对象心中的第一位性感明星都是自己的体育老师,例如这一位:'最初产生这种感觉是对我的体育老师, 那次我看到他只穿了一条三角裤,就有了感觉。那年我17岁,在上高中。" 

  我觉得最性感的演员是三浦友和,粗犷剽悍加上温情的男性最性感。三浦友和既刚毅、深沉、宽夺取,又温情、善良。相比之下,阿兰·德龙面孔生硬。我为什么不喜欢史泰龙呢?他虽有一身肌肉,但眼睛、脸部缺乏柔情、温情和爱,所以,他并不性感。性和爱应该是连在一起的。" 

  一位男同性恋者详细描述了他对男性身体的感觉,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男性生殖器的感觉: "性的产生是很直接的。女性裸体引不起我任何反应,而同性裸体尤其是体型健美的裸体可以直接唤醒性觉。触摸和吻这样的肌体是一种绝妙的感觉。口淫的体验是令人心旌摇荡的。看黄色录像,反应往往不是因为女性的裸露和挑逗,而是画面中男性阴茎的充分勃起,由此产生的兴奋强于前者。所以,对于同性恋来讲,偷窥浴室中正在洗浴生殖器的场面,如同对方在抚摸自己,会引起强烈的反应。如果窥视自淫的同类,会更加兴奋。《好莱坞的明星生活》一书中有一段描写:约翰如饥似渴地盯着正在淋浴的体育教练(身材健美壮硕)的胸部、腹肌、大腿……我想,这种场景描写是很诱人的,其中,翻译肯定跳过了阴茎这个部分。我偏爱肌肉发达的同类,看到面容温情、胸肌发达的半裸形象,就会产生性反应。,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中的守林人洗浴 的镜头处理得非常性感,镜头由远景(侧面,可见清晰的壮硕的人体轮廓,甚至生殖器部位)切换近景,最后是健壮的手臂、腹肌、大腿的特写。我的感觉如同查泰莱夫人一般,是一种性的诱惑。《豪门恩怨》中不时出现的网球教练马克赤裸上身、腰际束巾的画面也很性感。他发达的胸肌使人感到力量和激情,遮掩的浴巾使人联想里面赤裸的兴奋的壮硕的阴茎。这是一种性的感觉。如果和这类人做爱,是会终身不忘的。" 

  生殖器肯定是男同性恋性感标准中重要的一项,有的人自承有"生殖器崇拜":"我从小就对男性生殖器有好感,可能要算生殖器崇拜吧。我的性行为方式中最喜欢的方式就是为人口淫。我从来没觉得男性生殖器脏,但是对女性生殖器就有脏的感觉。"另一位老年同性恋者说:"我有过一个朋友,他已经去世了。我们是在公园练功时认识的。他从50岁就阳痿,他好这方面的事,想看看别人长得大还是小。但他不愿口交,嫌口交脏。" 

  同性恋者是否喜欢男人长得女气是因人而异的。一位调查对象提起某人时说:"他长得太漂亮了, 穿上军大衣和女的完全一样。"可也有些同性恋者讨厌女气,例如说: "有的男人有女气让人恶心。但也有例外,我认识的一个男孩子,有一种活泼的孩子气的女气,很可爱。""我不喜欢女气的男人,喜欢给人感觉透明、清爽的人;不喜欢油头粉面的英俊小生,喜欢比较朴素实在的、有一定思想深度的、接触起来比较轻松的人。"一位调查对象是这样描述他心目中的理想伴侣的:"我心目中的他应该是25岁到35岁;可以有婚姻经历,但当然现在要独身;身高最好是比我高或稍矮于我,在这一点上不能太苛刻;性格是中性即可,不能太强求他的男子气,这样的男人优越感太强,自然不能太女气,否则跟女孩结婚更真。""我看重气质和长相,喜欢大度、宽容、体贴的人,不喜欢进攻型的。""我的择偶态度:首先要漂亮(我们同性恋者认为漂亮的你们不一定认为他漂亮),有修养,身体健康,年龄不能大,如果大(例如超过40岁)则只能作柏拉图式的恋爱;我偏爱一些有父性或男性性格的伴侣,讨厌女性化的朋友;思想层次与思想境界要高,真正能平等、博爱和有正义感,有责任心;经济和地位一般化;敢于捍卫自己的权利,不伤害他人和社会, 不怨天尤人。"由此可见,同性恋者也并没有一种统一的审美观,这一点和异性恋很相似。 

  除了三大性征之外,有许多人提到年龄的重要性。有人在择友时喜欢年轻的,有人却更喜欢年长的。 前一种情况如有人说:"我喜欢年轻漂亮、有知识有教养、懂感情懂事的,不喜欢年龄大的。""见到年龄大的觉得很可怕,超过50岁的特可怕。身上一把骨头,给人可怕的印象。""稍大点我还行,老头我就讨厌了。我喜欢年富力强、 有活力的感觉。"后一种情况的例子有,一位同性恋者受到年轻朋友的耍弄欺骗伤了心, "后来我再也不喜欢找年轻的风流小生了,我喜欢年龄大一睦的,40岁左右的, 既有兄长之爱,又有父爱。"一侠年轻同性恋者爱上了一位年龄较大的人,他说:"异性恋里也有老夫少妻的,感情好最重要,其他都不重要。"有的有并不是喜欢年岁大的伴侣,只是喜欢比自己年龄稍大些的。一位约20岁的同性恋者说"我不喜欢比我小的。我认识的几个朋友,最大的27岁,最小的也比我大几岁。我喜欢给人小的感觉, 好让别人关心照顾自己。"但是总的来看,还是喜欢年轻的人多些。 

  一位年轻人对年龄问题的看法有相当的代表性: "我有个老年朋友。我不喜欢老工人,喜欢有风度的老干部、老学者。有的年轻人喜欢老人是另有所图--性上得不到满足,就在其他方面补偿呗。我觉得有些老年很蠢。我的那个朋友有一资助就推我肩膀问我:为什么不喜欢我?为什么不喜欢我?他色迷迷的,总是去找年轻人,他去找朋友还不敢告诉我,怕我吃醋。其实我根本就不会为他吃醋。他那么大岁数了,我挺尊重他的。他这么轻浮,我觉得挺别扭的。" 

  有些老年同性恋者在年龄问题上取一种特别"知趣"的态度,一位老年同性恋者说:"我交朋友时,只要对方有一点点勉强,我马上缩回来,不要弄到双方不愉快,要量体裁衣嘛,自己都七老八十了。我只要发现对方没这个意思,我就马上打住,免得别人难堪。我是60岁才开始交朋友的,所以我找的最年轻的也要三四十岁以上,最多差我20岁,不敢开口找年轻的,别人看着你都害怕,我没试过。" 

  一位有些中年发福的同性恋者拥有多年的"社会"经验,他对于自己随年龄增长而地位下降的"残酷"事实感慨良多: "当时二十三四岁,人也长得清秀,无论走到哪儿,追我的人都很多。见到任何我喜欢的,只要追,没一个说不的。现在就不是这样了,真让人感觉到岁月如梭。这种地方是很残酷的。" 

  古希腊的花瓶画表明,年龄较大的人一般是献殷勤的,他们站在地上低头哈腰,给人的印象似乎是他正在边哭边恳求。与此相对照,年轻的一方则昂首挺立,有时甚至表现出拒绝年长男子要求的样子。(坦娜希尔,第94页)由此可见,在同性恋群体中,年轻是一个很被看重的价值。事实上,在古希腊甚至有这样的观念:只有青春期少年才应该成为追求的对象,一旦成年,就应当成为追求者,南昌不再是被追求者。福柯在《性史》中对于古希腊同性恋关系中年龄因素的重要性作过长篇论述,他说:这是一种蕴含年龄差别及与之相关的某种地位差别的关系。在性的伦理范畴中,富有独特魅力的少年的身体才是人们经常提及的"正确对象"。他还谈到,当时时尚对于与男童的交往有一个时限,过了这个年龄,男童在爱情关系中就会被认为年纪太大而不再能充当一个体面的伴侣。这个年龄的标志就是初生胡须之时。人们声称必须用刮须的剃刀切断爱之纽带。(福柯,第361-369页) 

  有人是从另一角度提出年龄的重要性的, 一位中年同性恋者说:"在朋友们之间,只有年龄上接近,才有共同的语言。我们有时什么都谈,谈工作、社会、家庭、艺术,事业等等,并不像人们想象中的只谈我们之间的那些事。我们之间对能相互尊重的朋友的情谊能保持得长久一些,而对那些以年龄的优势、相貌的优势及其他优势而表现得盛气凌人的朋友,我们往往交往很少。""我感到,现在这群人正在向低龄化发展。虽然我染有这种行为时也是处于性的朦胧阶段,但没有像现在这些年轻人这样早熟。在那些特定场所,都会有他们出现,而我们年龄大些的人往往不愿同他们交往。 原因主要是年龄小的人往往 没有共同语言,而且万一出事后,就会加重责任。" 

  由于年龄在同性恋的"择偶"标准中十分重要,很多人都不愿意暴露自己的确切年龄。 一位调查对象拒绝回答关于他年龄的问题,并很有把握地说:"人人都不愿告诉别人自己的岁数,不信你问一个人多大了,他肯定回答一句:你看我多大了?"我们说,这倒有点象在西方社会中不要询问女性年纪的忌讳,他笑着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其原因据我们分析,主要是因为在择偶过程中,年龄是个敏感因素,而同性恋的生活特征就是不断地处在择偶状态中;其次,年龄比起职业、教育程度这些资料,是一个更易确定某人真实身份的线索。处于安全上的考虑,许多同性恋者也不愿暴露自己的确切年龄。 

  同性恋"择偶"标准中还有一个性取向的标准。虽然有些调查对象在解释为什么有人热衷于"发展新人"时说,原因是他们不愿意总找圈内的人,想找个真正的男性,找个不少这种人的人。同性恋者喜欢的男人也是异性恋女人心目中真正的男人。可有人却反对同性恋男子喜欢异性恋心目中的男子汉这一观点, 他们说:"再好的男人,如果不是同性恋我也不喜欢。喜欢对方是喜欢内在的气质,那种心有灵犀的气质。 "说这话的人坚决否认自己在看男性时是以一种女性心理自居的。另一位说得更明确: "我不喜欢异性恋的男人,哪怕他再漂亮,再伟岸,因为我给他的信息,他不可能理解和反馈,双方不可能沟通。有人说,我们爱真正的男人,可真正的男人爱的是女人。说这话的人不明白:不可能的爱就不必去爱,爱有各种各样的,并不只是一种。" 

  还有人赞成异性恋爱心理学中的"互补"理论", 即人们喜欢特征与自己相反的人, "比如说我吧,过去有一阵又黑又胖,就喜欢又白又瘦的男人。那些干干净净的男孩就喜欢倒脏土的。"另一位也这样说:"回想到我的很亲密的一些同性朋友,都比我年龄大,而且性格往往跟我不一样。他们去操场,我去图书馆;他们思想单纯,我却感情敏锐细腻。而对于那些与我个性相似的人,成了朋友也只能在一处学习、聊天或工作,并引不起性的热情,甚至连指头也触碰不得,触着便觉不舒服。"一位老年同性恋者说: "我从小身体特别瘦弱,所以我一生都喜欢身体强壮的、胖乎乎的人。比如像奥尼尔(美国篮球明星--作者注)那样的人就觉得很性感,他身高2米13, 膘肥体壮,长得也好看。还有那个唱《××××》(一首流行歌曲--作者注)的男歌手,胖乎乎的,也很可爱。可是太胖了就不好了,我以前喜欢相扑运动员,后来看看太粗笨了,不灵活。我有个朋友尽管肚子很大,可人长得挺帅的,肚子大也不难看,像个弥勒佛似的,笑迷迷的也挺可爱的。"他来风趣地说:"真想和奥尼尔玩玩,可惜我已经日落西山了。" 

  总而言之,在"择偶"标准上,同性恋跟异性恋在充分个性化这一点上没什么差别。用一位调查对象的话来说:"各人有各人的爱好。有人找好看的,有人找小孩,有人找中年人,有人喜欢对方健谈,懂道理。""有喜欢毛发重的,有喜欢大肚子老头的。"另一位在问卷上写道:"人的气质会影响别人对人对他的感觉。总体而言,没有标准的审美观点,但那种不尊重别人,无知且自以为是的人,长得再好,也不会给人美的感觉。别的缺点倒可以原谅,有的甚至可以看作吸引人之处。" 

  问卷数据中十分引人注目的一个发现是, 调查对象们无一例外地认为"男子也应该注重穿着打扮", 而且在回答"您本人是否注重穿着打扮"一问时,全都给了肯定的回答。 

  一位据说是圈内"性感明星"的调查对象说: "打扮主要是有魅力。我们这伙人里只有 ××和××打扮成女性, 我、××和××穿一身黑往那儿一站,白天穿黑袜子,有诱惑力、魅力和神秘感。两天洗一回澡,该刮的刮,该弄的弄。修饰能体现人的修养。""着衣要突出肩膀、臀部和大腿。身材不分高矮,主要看眼神、步态,还有首饰、化妆。耳朵漂亮很重要,接吻时能看见耳朵。有人在耳壳上施点粉。用唇膏的人很多,一般先涂上,再用纸抹去,剩下浅浅地一层。" 

  尽管同性恋者全都十分注重穿着打扮,但他们中的大多数否认自己有女性心理。一位年轻漂亮的同性恋者说: "追我的人是爱我的粗犷、刚毅、英俊,不是为了打扮成女的一样。有时候打扮得过分一点,也不是为了显出女气,而是为了让别人看出自己是这种人, 证明自己高雅,不是为了使自己象女人。"正如凯查多利所指出的那样, "有时同性恋者以独特的方式说话,穿戴独特的装束,并不完全能代表其性别认同,而是作为同性恋社区成员的一个标准体现出来的。"(凯查多利,第332页) 

  在解释为什么同性恋男人比异性恋男人更注重穿着打扮时,一位调查对象是这样说的:"因为希望引起别人注意,所以喜欢打扮。找朋友都愿意找穿得体面的。"我们分析,同性恋男性的注意穿着打扮,首先是由于他们时时处于与异性恋择偶过程中相似的阶段上,即使是异性恋者,在这个阶段也会比平时更注意打扮;其次是因为,许多同性交往极为表面,不可能或不愿意深入了解对方,有些人只打一两次交道就再也不会见面了。在无法了解内心及个性、品质的情况下,外表装束的作用就无形中突出来了。 

  在传统的性学研究中,人们一向重视对性器官即第一性征的研究。其中马斯特斯与约翰逊的研究,在这方面有伟大的建树,成就不容置疑,但在同性恋问题上,如果仅注意第一性征,就会导致偏颇。有一种论点,认为男同性恋之所以成为同性恋,只是因为异性伴侣不肯为他做某种方式的性行为。具体说,异性之间不可能完成的性行为方式一是男方被动肛交,一是男方主动针对男性生殖器的口交(女方被动肛交和女对男口交没有障碍,而且统计表明,在异性性行为中并不少见),因此这种观点认为,男同性恋必定是因为被动肛交和主动口交(源于男性生殖器崇拜?)的欲望得不到满足造成的。这种观点与我们所了解的情况相左。 

  同性恋者的性满足,首先是来自于某人,而非某物,或者某种性方式。射精带来的快感,对性满足来说,并不就是一切。倘不作如是观,那么手淫就已足够,何必那么辛苦地寻找性伴侣。 正如调查对象所说;"手淫不舒服,要互相玩才好,人的爱总要有个对象。""我从十四五岁开始就有手淫历史。有一个比我大两岁的第一次帮我手淫。自己手淫与有人帮助的感受不同,自己做的快感不如对方带来的快感好。 "我们不是贬抑性生活中器官的重要性,但是性关系双方是两个人而不仅是两个器官,这一点绝对重要。人类需要另一个人来共享性生活,这在同性性行为中一点不逊于异性性行为。我们的一位调查对象曾去过欧洲某国,当时正值对艾滋病的恐惧登峰造极之时。据他说,有些同性恋者当时是这样得到性满足的:在公厕里,各自占据一个小便池,目视同性恋伴侣各自手淫。虽是手淫,但有视线的沟通就大不一样。从这一事例可以看出,当我们讨论性生活和性满足的概念时,交流和共享这些概念是必不可少的。 

  在这个问题上的证据还有以下一些事例:一位同性恋者这样讲到他对男人的感觉:"男人作为一个整体吸引我,这种感觉类似恋爱,身体上也有受到吸引的感觉。有一次我和一个好朋友一起洗澡,我很喜欢他,可惜他是个异性恋者。他洗完澡正好裤带坏了,他就什么也没穿,全裸。我说,你快穿上点什么,时间长了我怕受不了(我是怕我会做出什么动作来)。他说,这有什么,我们都是男的。我当时感觉到了他身体的吸引,但主要还是因为先喜欢他这个人,才喜欢他的身体。""我觉得男人的身体有吸引力,整个身体有吸引力。看录像,别人看女的我看男的。""我的性感标准是强壮的身体, 健康, 活泼,美,身材匀称协调,谈吐高雅,个人修养(不是指教育程度)较好,朴素,真诚,沉默,男人味强。""我把找朋友一事当成了男女之间找对象。我现在主要看重身份学识等方面,年龄倒不是主要的,还有就是有共同语言。""我不特别在意长得漂亮,我喜欢深沉的,文化素质高的,能谈得来的,相互理解的。""面孔、身材不太重要,也不会有某种模式,文化教养气质很重要, 最起码要能交流,有共同话题。"一位老年同性恋者曾将与妻子的性关系同与男人的性关系两相比较: "和老伴玩玩就软下去,和男的就不会。男的非常sexy(性感--作者注),女的not sexy enough(不够性感--作者注)。"由此可见,影响性欲的是性感的程度,而性感的概念来自一个总体的感觉,包括人的容貌、身材甚至气质,绝不仅仅来自性器官或某种性方式。 

  如前所述,同性恋者之间做爱方式很多,他们还采取不同的方式作为感情的表达方式,因此,认为认为同性恋仅仅是对肛交、口交偏爱是不正确的。同性恋的本质,是把性对象固定在同性别的身体和心灵上,而非将性目标固定在某个器官上。对于弗洛伊德关于同性恋是性欲在肛门阶段的固置这一说法,我们不敢苟同,因为性不可以被仅仅视为一种心理过程,它还包括着与他人的交流和分享。将性的全部看作仅与器官有关,正如金赛所指出的,是贫困和无文化的产物。 

  作为异性恋者,我们不赞成同性恋者对性对象的选择,但是我们坚持把性生活的主要部分看作作为一个完整的个人的性对象的选择及追求,及共享生活,而不仅仅把它看成一种生理过程或心理过程。这一观点的基础在于,性生活如生活的其他方面一样,如果硬要溯其本源,均可找到生理学甚至灵长目动物学上去(参见《裸猿》),而这并不是社会学家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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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虽大,我却只要一张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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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H的性生活


  这是一位同性恋者H悲喜参半的**经历。 他的原信当然是第一人称的,但他在及中嘱咐不可直接引用原文,应他的要求,我们将叙述改为第三人称,但内容全部来自他的原信。 

  H很小年纪便发现自己有种不同于他人的心理状态, 也有过一些讳莫如深的体验,既不能公开披露,也找不到正确的解释,只有让困惑越积越深,压在心几十年。 

  那还是在乡村上高小的时候,有一天,H突然对奔跑在篮球场上的同学K的健美身影产生了迷恋,从此两人好了起来。建立起了亲密的友谊。他俩总喜欢呆在一起,走路散步牵手挽臂,心里充满了欢欣和愉悦。如果两三天不见,就会觉得茶饭少了滋味,就会朝思暮想。有了点零食,总要两人分享,一个人绝不忍独享。他们好难舍难分, 但因为都是男孩,所以只以为是一种兄弟情谊。H是第一次体验到这种忘我的情怀,似乎与其他朋友的友谊感觉不同。H感到K身上有一种极强的吸引力,不仅令他神魂迷醉,而且产生出一种独占他的情谊的心理。K的一触一摸都能引起H全身心的强烈刺激感,H渴望能看看摸摸K的男性器官,却不好意思。 

  H和K的初次性接触发生在十五六岁时。 有一次K扭伤了脚,放假不能回家,只好留校疗养。 自动留下陪K,给予他无微不至的照料。晚上他们手攥着手有聊不完的天, 认也不瞌睡。一天夜里,K大胆地将腿伸到H的被子里,紧紧相叠相压。H浑身好像着了火,激动异常。其实这正是他久久向往的接近,可事到临头,却生出许多慌乱。互相搂抱着睡过几日之后,有一天K紧紧地吻了H,还把舌头伸到H的口中。感受到这种美好的刺激后, H终于按捺不住,一下抓住了K的性器。K可能是出于害臊,身体抖动了一下,但他已勃起。很快K也抓住了H,互相抚弄,直到精泄。一旦开了头,就再难遏止。两人每天要弄两三回,最少也得一次。自从有过这种快感,两人就不愿自己手淫了。虽说都以阳泄为终,但他们感到,他人的抚弄比自己手淫要美好得多。 

  在学校,虽然是集体生活,他们总能找单独接近的机会,尤其是农村学校屋小人挤,一盘大炕上往往要塞得饱和。冬天天冷,经常两人合伙一床被窝,既温暖也可缓解拥挤。 每个人的私情虽不明说,但H认为,同样是人,处在同样的环境,这种事绝不只是自己才有。 

  大约一年之后,H和K的情谊越来越深,私下H称K为哥哥,K叫H弟弟,两人亲密无间。有一天睡在一张床上,K吞吞吐吐地说:"人都说后面来很美,我们也试试吧?"H知道K要求的是什么, 也很想尝试一下,但心理障碍很大,所以没有吭声。在农村语言中, "屁股让人X了"是件丢人的事,被动一方有被人欺侮蹂躏的感觉,因此后来K搬动H的身体时, H提出自己先来。K痛快的答应了。H在慌乱中舞弄几下,未知深浅便已走火。阳精一泄,自个儿的身体就暂时不想再让人摸揣了。K欲火正旺,对H又十分慷慨, 情理上不容H耍赖,H便忍受着无聊让"哥哥"满足。最初感受只是恶心丑恶,肛门也十分地疼。第一次冷气倒灌入肚,肚子直痛了半夜,状如跑痢。K却好像没有H的感觉,H猜想K可能已有过这种经验。第二日K还想来,H不大情愿,要给K手淫,K拒绝了,还流下了眼泪。看K的样子,H又变得柔情满怀,忍受着再满足K的渴望。为了心理的平衡,也因为K的摩擦引起了H的兴奋,K做完后H接着再来。"哥哥"总是顺从,全然没了男子汉的雄风和蛮横。 

  H说,肛交这个词是近几年才听到的,可以说自己的行为事先并无理论的引导。肛交三五次之后,肛门便不再紧缩,疼痛感觉也没有了,开始感到一种新的刺激。在一次洗澡过程中,发现打上肥皂后肛门变得异常光滑松快,再不想手淫取乐,尽量去寻找能够肛交的机会。遗憾的是,他们感到这种方式的性行为有个缺憾,即不能同时入境,后作被动的一方因前已精泄而热情全无。他们发现,如果被动方趴在床上,由于主动方的重压和贴在床褥上的生殖器被揉搓摩擦,有时两人也可同时达到快感。 

  中学分手后,二人天各一方,只能靠鸿雁传书,以寄深厚情怀。两人各自结婚后音讯渐渐稀疏,既有久别的降温,也有主动的意向,不愿让这种难言的感情影响到对方的家庭幸福。 

  中断和K的接触之后, H多少年来未建立起新的同性恋关系(这也是H近几年才知道的名词, 他年轻时从未听到过这种说法,只认为与K的关系是亲密朋友间的事情)。他偶然也在特别的环境中与同性玩过,都是工作中的同事和好友,事后觉得没意思起来,也无深刻记忆,仅是性生理的发泄。 

  与K阔别10年之后, H有机会去K工作的X市出差,老朋友登门拜访,令K十分高兴。正好K的爱人外出旅游,K遂留H在家欢聚几晶。此时K已经是某要害部门一个不大不小的官, 西装革履。H与他起初一见,顿感生疏,心中由不得去想往事,很有些尴尬。K家条件很好,有洗澡间,孩子有单独的住室。 

  晚上脱去衣服,温馨的感觉渐渐回归。H问K是否记得往事,K说永世不会忘记。K问H是否为往事后悔, H说毫无遗憾,那是一种人生人性快乐体验,遗憾的只有岁月的飞逝, 不能重返童年。说着说着,K又钻到H的被中。H揶揄说,当了官的人还这样不顾体面, 有失身份。K说,官也是人,只是多了些虚伪。他们虽然都已老大不小,却仿佛又重返当年,心里充满了当年的稚气。然而锐气早衰,相互拥抱却不能亢奋。 后来二人聊到古籍中的"品箫",录像中口淫的性方式,H深表遗憾,因为他妻子从来不愿尝试。 K听后忽然掀开H的被子,全无犹豫地为他品吮起来,令H激动异常,也感动异常,抛弃了一切疲累和紧张,再无一点设防,心想,经此一死也是愉快的。 使H不安的是,极度兴奋中控制不住,将精液射在K的口中,H觉得大大玷污了K, 不料K却一口吞进腹中,然后漱了漱口,又嘻笑如前了,H说,太脏了,是我的罪过。 K哈哈大笑说,人体最精密严实处分泌出来的东西有什么脏呢!说不定还有大好处。如果里面有病菌,人岂不早生病了?中国祖先不是总说以物补物么。H心想,K的妻子肯定给他这样来的,或者他还有外遇。问K,K笑而不答,只是说我俩的友谊永远是最真诚无私的。 H觉得应当礼尚往来,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也准备为K缓解性渴望, K却说人已老,劲头不足了。为照顾H一天奔波疲劳,两人分开另睡了。熄灯前,K又说H呆在乡下少见多怪,什么也不懂,实在活得少滋味,并告诉他,还有新招儿让他领受。 

  再度分别,更给H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每每与妻子性生活不能和谐满意时,总要回味同朋友K做事的滋味,但是欲得到已再不可能。H的妻子本是传统的贤妻良母, H感到不能对她说个不字,但是性苦恼每每郁积心头。他曾尝试跟她共同体验新的方式,妻子却痛斥他,说他一肚子男盗女娼的骚主意,说他不求上进整天不正经, 于是H的性趣味变得越来越淡,功能也衰退下去。有时他本来很兴奋,一见妻子无动于衷的样子,立刻感到索然无味,不想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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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虽大,我却只要一张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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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婚姻生活

  在我们看来,中国的男同性恋者与他们的西方同类的最大区别是在结婚的问题上:在西方只有约五分之一的男同性恋者是已婚者(女同性恋者当中的已婚者占三分之一);而在我们的调查对象中,有的已经结了婚,有的正准备结婚,真正准备终身过独身生活的只是极少数。造成这一区别的最主要原因是文化规范的压力--中国文化特别看重婚姻的和家庭价值,特别强调传宗接代。因此在人人都要结婚这一行为规范上特别的整齐划一。 

  不愿结婚 

  在婚姻观问题上,所有的男同性恋者在同女性结婚这件事上都是不情愿的。我们的调查对象中,大多数尚未结婚。虽然其中多数人是打算到岁数结婚的,但都希望越晚越好。 

  同性恋者不愿结婚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数种:首先,在同性恋者心目中,结婚是一件"跌价"的事情。一位同性恋者甲对他新结识的同性伴侣乙说:我不喜欢结婚的人,觉得他们没有人味,对女人也不真,对男人也不真。殊不知乙恰恰是结了婚的,因怕失去甲,乙一直瞒着没敢吐露真情。但后来出于对甲的感情,乙还是向他坦白了真情。甲一听怒不可遏,说:我以后再也不见你了。乙回家后,悲痛欲绝,在给甲的一封信中,语无伦次地表达了他对甲的感情和对自己婚姻的矛盾心理。信中写道: "……请你相信我,我是永远爱你一个人的,至死不渝……我已经是结婚的人……我觉得总是对不起你……我的婚姻是痛苦的,一直不知用什么方法挽救……请你理解我,现在我的心都快碎了……我是结婚的人了,提起这几个字我心里非常烦恼,心里感到压抑,对不起你……" 

  在另一个事例中, 一对同性恋人海誓山盟,30岁以前都不结婚:"我遇到一个小我一岁的工人,对他有好感,他也喜欢我,我们很疯狂地相爱了。这爱一直保持到他结婚。是我允许他结婚的。本来我们有个约定,30岁以内不许结婚,但一次他和我闹别扭,我同意他结婚了。"一位同性恋者说:"我有个朋友,他女朋友挺漂亮,但他不愿结婚, 拖到29岁才结婚。"还有一位已婚的调查对象讲到他在同性恋活动场所的一次遭遇:"有一个人问我是不是结过婚,我说结过,他掉头就走了。" 

  其次,结婚以后的人精力分散,对未婚的同性恋伴侣来说是不公平的。一位常在社会上走动的资深同性恋者说: "圈内的人都以未婚自雄,重视未婚,认为结婚的人精力就达不到了。 "由于同性恋者一旦真正互相爱起来,感情也是十分真挚专一的, 因此婚姻会成为二人感情的障碍。一位调查对象对我们说:"我碰到一个30多岁的人,说自己没有结婚。他可能在骗我,我不敢以真心对他,万一他要是成了家的,那是对我的感情的摧残。" 

  一位同性恋者谈起自己的一段情史: "我一听说他是结了婚的就讨厌他了。他许愿要赶走老婆,我才迁就了他。他老婆周末回来周一走,平常就住在娘家。我从他身体上可以看出他没和老婆做过爱。他告诉我说,婚后那么多年总共和老婆做爱五次,我不信。" 

  调查过程中,我们结识了一位外国专家,他是个同性恋者,他对自己的中国情人都要结婚大惑不解,并觉得自己受了不公平的待遇。他大概很难理解一个中国男子面临的结婚压力有多么强大,误以为是这些人用情不专。 

  第三,结婚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同性恋者的活动自由。当我们问到一位26岁的同性恋者为什么还不结婚时,他说:"我想再玩一年,结婚以后就不能随便出来了。"当然, 许多已婚的同性恋者仍旧到社会上找同性恋伴侣,他们对结婚以后的限制就不可能认真对待了。只有那些尚未达到结婚就会引人注意的年龄的同性恋者和极少数真正决定终身不娶的同性恋者,才会有这种看法。他们当中有些人甚至持有相当严厉的婚姻道德观。 例如一位决定独身的同性恋者满怀同情地说:"最痛苦的是同性恋者的妻子。我在XX宾馆认识一个同性恋者,他的妻子和别人乱搞(男女关系),被单位抓住开除了公职。这个同性恋者竟然跟他老婆离婚了。可那女的实际上是受害者,她丈夫满足不了她嘛。我觉得他这样做不道德,结了婚就不该再出来找朋友。" 

  "我不打算结婚, 对好心给我介绍对象的就骗他们说,这事可遇不可求等等。我去看过大夫,想矫正,但也不很强烈,是试探性的。我怕被治成双性恋,那还不如我现在这样,因为如果结了婚还在外边有这种生活,对家庭、妻子,孩子都会有不良影响。" 

  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谈到对已婚男友的感觉: "有个朋友特喜欢我,可结婚了。人家有美满家庭,我不希望破坏他的家庭。有时他呼我,我就不理他。有一次我们见面, 从东四走到雅宝路,走赛特,走蓝岛,又走回来,走了有2 0多里地。他很漂亮,一路上看我的人少,看他的人多,女人看他的眼神是忌妒的。他说他是同性恋,问我他该怎么办。" 

  最后也是最根本最重要的原因,当然是异性恋爱与婚姻过程中的事情完全不能引起他们的兴趣。显而易见,男同性恋者不愿结婚的原因千头万绪,归根结底还是缺乏对女性的热情,感觉不到异性的吸引力。 

  尽管如此,不少同性恋者都有过与异性接触的经历,并且通过自己对男女两性感觉的对比,来解释自己的性取向,使人感到这似乎是一种无可奈何的事情。根据金赛调查,20%以上的异性恋者有过某种程度的同性恋体验;同样,66%的同性恋者有过异性恋体验。另据统计,24%的男同性恋者有过异性恋的幻想;34%作过异性恋的性梦。(凯查多利,第331页)从我们的调查问卷捍,虽然大多数调查对象说,"目前异性不能引起自己的兴趣", 但是对"少年时异性是否能引起您的兴趣"这一问题,多数人答"能引起"。 

  许多调查对象表白自己对女性并非憎恨或厌恶,并不反对异性,只是缺乏热情,不愿接触, 例如一位同性恋者说:"在性的方面,我对女孩就是没有渴望感,对男孩才有渴望感。""异性的性感谈不上,和男性接触接吻可以勃起,比如和XX,我并不喜欢他,接吻时也能勃起,但和女朋友接吻却毫无生理上的反应。""在性方面,让异性得到满足太难,所以不喜欢;为了简便不如找同性,同性之间相互理解较多。"还有一位说:"有的人讨厌女人,我并不讨厌女人,只是对她们没兴趣。" 

  当然,厌恶女性的人也是有的,有些人对异性虽然并非整体地厌恶,但对女性身体的某些部位有反感。 例如一位27岁的同性恋者说:"我小时对女孩还好,喜欢跟她们逗着玩,觉得她们的身材体形还有点吸引力,但对特别的部位会觉得恶心。"这位同性恋者解释说,他是做歌舞厅的,一些舞女举止放浪轻浮,有时会看到她们的私处,感觉很坏。 

  一位感觉细腻的同性恋者通过一位熟识的女孩的感觉分析了自己同女孩交往的现实可能性: "总得来讲,她是那种很纯净的人,在很多人的眼里也许不漂亮,不过我是觉得她很美好,我甚至没有掩饰对她的好感。现在想来,我其实是将她当了男性来欣赏和喜爱的。这样的女孩子我是愿意去爱的,不过我看是爱不成的。因为爱到某种实质性阶段,我会觉得自己像是一个二流的本色演员演不了性格角色那样沮丧和难堪。我可不想让自己下不了台,还让人埋怨。我只是爱她身上所有的男性气质罢了。" 

  一位同性恋者说,自己对女人并无反感,可是一听到结婚就觉得讨厌,就会想到家庭琐事,孩子,家务,丈人丈母,大舅子小姨子都要照顾到。而未婚只有父母兄弟,负担轻,时间充裕。另一位说,交女朋友很累。打电话,一块出去玩,还要上她家见她父母, "虽然和车间的女孩子也能处得来,共同语言也不少,但不如和男的交往自如。"他还说:"一想起女朋友就觉得烦。"根据一位调查对象的概括:"同性恋里什么样的人都有,有的是因为入道深,对异性才越来越没兴趣;有人压根就没对异性感过兴趣。" 

  一位中年同性恋者讲过他与女性的尴尬经历: "那次我遇到一个女孩子,她主动追求我,性上也很主动。她告诉我,她以前有个男朋友,在性上比我强,那个男的是个工人,她想找个大学生。她一说这些,我就觉得索然无味了。做那事时她一动不动,我让她配合一下,她说不懂,没听说过。男的之间发生性关系互相都配合的。后来她觉得我不能满足她,就分手了。" 

  一位以同性恋为主的有双性恋经历的调查对象讲了他的异性恋爱史:"1981年,我认识了一个女朋友,是个墨西哥人,我们好了三个月,性生活是协调的。这之前还认识过一个女朋友,是中国人。我没感觉到爱她们,但性生活是协调的。1983年我又认识了一个女孩,好了有一年多,我觉得对她还是有感情的,但是一点也不忌妒……现在她另有男朋友了,我也没觉得受伤害。"一般地说,忌妒是爱情的标志,如果不忌妒女友同其他男性要好,显然并没有爱情。 

  "高中毕业后我谈过一次恋爱,大学毕业时分的手。谈了4年恋爱,我毫无热情,觉得没意思。 她有一次写信问我:你到底爱不爱我?4年来你从没拥抱过我,也没吻过我。" 

  "在大学期间我从来没有考虑过婚事,现在工作已3年了,我必须成家。当初给我介绍对象的不少,有些对象我谈了半年,但是我没有拿出一半精力去谈在谈对象时,我是很劳累而且被动的,我从来没有动手摸一摸女朋友。别人都说我找对象的标准过高。我现在还是单身,对以后的生活不知该怎么办。我对社会来说是多余的,我曾经想过出家当和尚。" 

  "我有过一个女朋友, 她对我相当好,我一开始还有热情,后来就越来越讨厌她。我都不知为什么会这样,她走路吃饭的姿势我讨厌,说话声音大小我也讨厌。从第一次接吻,我就感觉痛苦。她好像是咬了我,或用牙硌了我,反正我特别不喜欢她的狂热劲。这就是我不喜欢她的开始。我感到她性欲旺盛,使我感到自己在她面前像是性无能或很不行似的。虽然能勃走,可持续时间不长。跟男人就不会这样,不会有我不行的感觉, 和男伴在一走时我希望自己是柔弱的,关系也很自然。"这位同性恋者认同被动角色的取向相当明显,和一个强悍的男人在一起时,他感到自然,他的柔弱天性可以尽情发挥;可和一个女人在一起时,女人若柔弱,他不喜欢,因为他不喜欢进攻型的主动角色;女人若强大,他也不喜欢,因为虽然他可以取弱势,但同男女的社会期望角色完全颠倒,他又觉得太别扭,不自然。 

  "可笑的是, 我班上一个女生追我。我跟她吃了几次饭,跳了几次舞,实在没意思。 她的美丽激不起我的任何兴趣!我跳舞不错,可我现在已3年没进舞厅了,我不愿意抱着女孩子跳舞。" 

  "上大学时有两个女孩子追过我,女孩子请我跳舞,我不觉得好,觉得没意思。有个女教师对我有这个意思,我对她没有好感。" 

  "我交过女朋友, 一星期都不想见一面,见面也是只觉应该见了,不见说不过去了才见。如果有人要和她好,我就躲了,也不忌妒。有时刚好起来时还有点热情,事情一明朗化,我就变成尽义务了,接着从冷淡变成厌恶,所以我害怕交女朋友,怕不光害了她也害了自己。我母亲跟人家说:从没见我儿子去追过一个女孩子,什么时候看他追女孩了,我就放心了。" 

  "在大学我找过女孩,没多久就不好了,吻女孩的感觉不如吻男孩。" 

  "那年我认识了一个工厂的女劳资科长, 我比较喜欢她,也有性生活,但没有多久,对她就没性欲了。我希望能维持下去,改变自己,可后来实在持续不下去,只好算了。" 

  "我有过一次和女孩恋爱的经历。 我们有过接吻,抚摸乳房,我强迫自己这么做的。男女在一起时那种心里压力特别难受,后来我觉得没必要让自己跟她在一起受罪,像热锅上的蚂蚁被煎熬的感觉。我是学画画的,男人体我能欣赏出什么叫美,女人体我都不知道什么比例是美的。" 

  "我住的地方是独门独院。 早上她来找我时,我还没起床,她和我亲热,我无处躲避。感觉并不好,但最后还是被挑逗起来,发生了性关系。我对这些并不喜欢,后来我早起床,就不会出这种事。再后来,她就不来了。""一次别人给我介绍一个女的,大学毕业。我对她没兴趣,她很主动,制造机会。到夜里11点时,我要去赶末班车,她假装有事不让我走,结果不得不留下来过夜。她在这方面比较老练,可我对她一直不感兴趣。我当时和领导闹矛盾,她老为这事说我,我觉得很没意思,我只能应付差事,抱抱吻吻,不是发自内心的。她主动,我不情愿。最后还是分手了。" 

  一位同性恋者详细描述了他和女性发生性关系时的感受,他对女性的评价是:有生育能力而已。从发泄性欲的角度来看,与异性的性活动不能令他满意。他说:"接吻不舒服,没有刺激感,还得刺激她。自己失去的多,得到的少。对对方触摸自己生殖器有反感,一接触就什么兴趣都没了。要是同性,越触摸越有兴趣,越吻感觉越好,同女人刚好相反。自己也不愿接触女方的身体,一接触就反感。第一次看见女人的裸体也没兴趣,女人看我的裸体也没兴趣。可是男人看到我的裸体时都兴趣极大,有的人专门让我脱衣看几分钟之后,才干别的。但女朋友看到我的裸体时全无渴望的眼神,十分冷淡,因此觉得很失望。对男人的渴望的眼神感觉特别好,可女人没有这种眼神。也不喜欢抚摸女性,摸着腻歪,皮肤没有弹性,触感不好,曲线也不好。虽然也能勃起射精,但没有发泄感,射精前的感受跟与同性发生关系时不一样, 完事就完了,没有意思。"这位调查对象可能是一位感觉过于细密、对性感要求过高的人,但他的感觉在男同性恋者当中显然是有一定代表性的。 

  "对于女人我可以喜欢她们的脸和乳房,下半身不喜欢,尤其不喜欢生殖器。" 

  "我觉得同性恋是先天的, 我看毛片(指色情录像--作者注)时,只有看男的才有感觉,看女人感觉不好,女人的性行为给人不卫生的感觉,虽然还没到恶心的程度,但感觉不卫生。看到妓女为男人口淫的场面,我就在想象中把她想成男的,才能有好的感觉,否则就感觉很坏。" 

  一位爱好文学的同性恋者陈述了对结婚和生育的感觉: "我好像对作一名百分之百的gay非常着迷和执着。 我读过安德列·纪德的两本书,可最近发觉他居然在用同性恋气死他的老婆之前跟另外一个女人生了一个女儿。这本三联版的以他名字为书名的传记评论并没有花精力和篇幅来介绍他女友以及他女儿的关系,可我对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不过我不再喜爱他了,因为他居然生了一个女儿!用同性恋把自己老婆气死我不大赞成,可另一方面又生下个什么女儿,我是决不能原谅的。有时我真不知道自己对gay的固执是因为生性就没有别人那种灵活的协调能力, 还是因为自己给什么鬼把持了脑瓜,想到有一天我居然也会生出一个女儿什么的来我会发疯的。想到自己像一具僵尸那样拒绝变化,我真是难过,因为我不知道哪儿出了错,算不算不错。" 

  有些同性恋者之所以回避异性,是因为他们缺乏同异性打交道的勇气。一位从中学一年给就开始有同性恋活动的高中学生说: "我没有勇气谈女朋友,在她们面前装男子汉太累了。而在同性朋友这儿,别人都了解你。再说交女朋友要花钱,我不准备太主动谈女朋友。我反女朋友看得很神圣。"另一位同性恋者说:"和女朋友在一起,在性方面觉得有压力,对方抱怨过。对方给自己的直接压力虽不大,但自己感觉压力大,想到婚后性生活是一个产要内容,就觉得不堪设想。" 

  可也有人对男女关系的感觉恰恰相反,正因为他们不像异性恋男子那样计较恋爱的成败,甚至在心里暗暗希望恋爱不成功,结果反而在处理与异性的关系中显得更加自如、 自信,因而获得女方的青睐,使恋爱容易成功。一位调查对象说:"我交女朋友不害羞,越喜欢女性的人越放不开,。可我交过女朋友之后感觉不好。我觉得男的聪明, 有思想,有水平;女孩小心眼、累赘,老得哄着,觉得太累。"另一位同性恋者讲过女朋友如何看上他的事情: "我最近交了一个女朋友,她是大学生,家庭出身干部。我们是偶然认识的。我当时寻女性一点兴趣也没有。那次我和男朋友也去玩,碰上她了,她是我一个年岁挺大的同性恋朋友的女儿。我偶尔瞟了她两眼,她说就因为我眼神淫荡喜欢上我了。交往两个月,她就提出要和我结婚,跟原来的男朋友吹了。她说那男的像棺材板一样,不懂感情。我从没和她搂搂抱抱过,她很漂亮,是独生女。"他还自豪地对我们说:"不信你看看我们这些人,找的对象没有不漂亮的,没有文化低的。" 

  由于同性恋的实践也是一种感情的性的经验,所以某些资深同性恋者虽然年纪轻轻,却早已是这方面很有经验的人了。同初出茅庐的少年相比,更懂得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和性欲,更精于吸引性对象。令人遗憾的是,和他们交往的好些女孩只看到他们在感情和性方面的成熟,并受到吸引,却万万没有想到,这些感情并不是以异性为对象而是以同性为对象的。 

  有些同性恋者对女孩也感兴趣,但多兄妹之情,少情侣之爱。一位正在和女孩谈恋爱的同性恋者这样说:"我觉得对女孩就应像大哥哥那样,关心她,帮助她。"他自称对女孩的爱占一大半,对男孩的爱占一小半(这位实际上是个双性恋者),他说: "这跟心情有关。遇到麻烦和苦恼时,就要和同性的人谈,有烦恼时去找女朋友就像火上浇油。" 

  有些同性恋者谈恋爱时对女孩并无真正的兴趣只有一种炫耀自己所有物的感觉。一位同性恋者说: "我对她(女朋友)的喜欢是一种自豪感,因为她比别人的女朋友都漂亮,有钱,地位高。她妈在旗,准备好古玩玉器,还给我买了首饰,我没拿,拿了就等于承认了。我怕有朝一日会和她分手。" 

  总而言之,无论是先天的感觉还是后天的熏陶,说不清是因还是果,同性恋者对异性或是冷漠无情,或是敬而远之。虽然大多数人对异性并未达到厌恶的程度,但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对女性"只可远观,不可近瞧","可交但不可深交"。 

  同性恋者当中确实有些人是完全见不得异性的,一位调查对象讲过这么一件事:"我知道一个同性恋小伙子, 看了异性恋毛片,就说觉得恶心。可我不,我就是看了异性恋毛片之后,感到异常兴奋,跑出去搞了一回同性恋。那是我第一次同性恋经历。"一位同性恋者在问卷上写道:"我很讨厌女人,因为中国的女性可爱的很少,从体形到心灵。 "这位调查对象谈过两次恋爱,都感觉不好,并认为这种异性恋爱经历对自己后来的性取向"影响很大"。一位同性恋者年轻时有过嫖妓的经历,印象很坏: "那次几个同事一起去玩,每人都分到一个妓女,我不喜欢,但也没办法。我的感觉是,同女人只有身体接触,没有精神上的沟通,挺恶心的,结果我还要付她钱。有的女孩子挺漂亮的,但她们和我们之间没有平等感觉,好像比我们低;和男孩都是平等的,有了感情才有性。" 

  从问数据看,许多同性恋者有过异性恋爱经历,最多的一位谈过九次恋爱,多数人对异性恋爱感觉不好,不能成功地达成婚约。 

  尽管在中国文化中结婚压力十分强大,还是有少量同性恋者抱定了终身独身的志向。尤其是在年轻一代的城市同性恋者当中,已经出现了一批打算走终身不婚之路的人。 例如,一位年轻的公司职员说:"我不打算结婚,我确实希望不发生这样的事情。 我已经有了侄子,我哥哥的孩子,这对我是一个解脱。"一位20多岁的调查对象在回答"是否打算结婚"这个问题时这样说: "我不打算结婚,也不打算要孩子。现在结婚还有什么用处?在生活上不是非得要跟一个人互相照顾帮助才能过得下去。男女都有自己的工资,洗衣服有洗衣机,那一点家务都能自己做,没有妻子完全可以生活得下去。 结婚什么用处也没有。"这位年轻的同性恋者已经不再能感到结婚压力的其他方面,而把婚姻的全部功能归结为照料家务,把妻子的作用等同于一个家务女工。这种感觉和年长的一代已有很大不同。一位为了躲避婚姻的压力决心远离家庭的同性恋者说: "过了30,别人会来劝我结婚,别人有权利关心我,有权利对我说三道四,我也有权利走自己的路,只要不违法犯罪,也不会伤害别人。相反是我们受到伤害的时候比较多。" 

  他们当中有人是从不伤害无辜的女性这一角度考虑独身的: "我在考虑,如果同性恋的亲密长久关系不能建立,外在婚育压力很大,我当如何处理,是否非得去经历同异性结婚、离婚这个过程。我不想伤害他人,尤其是一个善良的姑娘,我想这是一种罪恶,无论其原因在社会还是在我。"另一位写道:"我是个家教较严、道德要求颇高的人。我宁肯自己忍受所有的非议和白眼,也不愿去欺骗和玩弄一位女孩。 如果我愿意这样做的话,我早就结过多次婚了。"还有一位是看了《喜宴》后决定不结婚的:"不知道您看了《喜宴》没有,这部片子您一定要看。我几乎看了3遍,真的感人,让我欲哭无泪。看了《喜宴》后,我知道我今后不会结婚了,我要去组建心目中的《喜宴》式的家庭,而且是不要女人夹在中间的那种。但我找得到志同道合者么?现实令我一次次地失望(但我不敢绝望),我怕我会孤独一辈子!那样的未来总让我不寒而栗,但我又只能有这一选择,因为我不想拉一个女孩来当我的殉葬品。我爱太自私,哪怕要我分一点给她们,我都不愿的。" 

  一位同性恋者在家庭父母的压力下订了婚,但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最终还是决定暂不结婚, 解除了婚约,他是这样想的:"我应该有所抉择,不应该这样沉沦下去,任由命运对我的摆布。我最终还是决定几年内暂时不要结婚,我不喜欢她们,为什么非要跟她们结婚。我鼓起勇气把我的实底告诉了她,她惊诧,幸亏还没有结婚,万一结了婚,迎接她的是什么,她很清楚。我们都是有文化的人,她最后没有逼我,平平静静地分了手。可对于我的退婚,父母、亲戚、朋友都不理解,问我原因,我无法细说详情。为了逃避他们对我的'审问',我搬到了单位集体宿舍,像作贼一样,那滋味可真不好受。" 

  "有些抱定不结婚志向的同性恋者, 对同性恋者的结婚持有更为激烈的看法,他们认为同性恋者与女人结婚是自私和不道德的作法。 有一位这样讲:"我知道有个人,结了婚,后来女方发现他是同性恋就离了。明知自己是同性恋还结婚,这是不道德的。 所以我不结婚,这们就不会把自己的痛苦传给女方。"这位决定不结婚的同性恋者还认为: "作为丈夫就应全身心地爱妻子性生活也一定要有感情投入。我做不到这一点,所以不结婚。" 

  目前在同性恋者当中流传着一位老年同性恋者关于"三不"(不婚,不怨,不露)的倡议书, 提出了如下"不婚"的理由:"'不婚'即不勉强和异性结婚。婚姻的基础虽然是生理上的生殖和心理上的性乐,但在本质上,婚姻是一个伦理上的政治经济行为。婚姻作为私有制的产物,在人类社会中经历了一万年的演变,形成了当今一夫一妻的主流制度。婚姻问题是一个生理、心理、伦理三结合的'立体'问题。同性恋者既然以同性为性定向,就不应违心地与异性结合,给妻子、本人、家属和社会带来不尽的性苦难,增添诸多的性悲剧。在性无知的人看来,当婚不婚者显然是一个'怪物',但权衡利弊,还是以不婚为妙。作为异性恋者,也应该提高自己的性学素质,尊重同性恋者的性权利,不必大惊小怪的为同性恋者撮合婚配,制造悲剧。" 

  基于上述原因,不仅是同性恋者自己不愿结婚,不少研究者对男同性恋者同女人地结婚也持坚决的否定态度。例如,蔼理士即曾指出:婚姻是没有益处的,而它的害处却很明显。同性恋者对婚姻原本是不感兴趣的,强其所难,势必引起憎恶心理。原本厌恶醉而强醉,醉的程度不免加快加强;原本厌恶婚姻而勉强结婚,同性恋倾向也会加剧。(蔼理士,第316页)他的观点是富于启发性的。 

  不得不结婚 

  即使在西方社会中,不结婚的人也会蒙受损失,无论在形象上还是实际利益上,都是如此。 下去如格兰姆斯在《性后果》一书中所指出的那样:"男子到30岁尚未结婚,人们就会认为他有什么问题,或疑他是同性恋者,或疑他是性游戏者。他在军界、公司、政界及工会组织中都不会升到高位。有学术界和艺术界有成功的或能性,但在个们眼中仍是可疑分子。因此可以认为,结婚和正常的外在表现是男人事业成功的助力。 "(格兰姆斯,第57页)看来,各种文化在这一点上十分相似,尽管未婚人所感受到的压力程度会有所不同--在中国社会中,虽然未婚男子不会被疑为同性恋者,因为公众对同性恋现象的警觉性远无低于西方社会,但是由于中国传统文化远比西方更看重婚姻和家庭的价值,常常以此作为人生成败的标志,因此我国的男同性恋者所承受的结婚压力,大大高于西方社会中同性恋者所承受的压力。 

  尽管不愿结婚,中国的男同性恋者大多数最终还是要与女人结婚,其原因首先来自社会文化规范的压力。不少同性恋者认为,结婚是为父母家人和社会应尽的义务。 一位调查对象的说法很有代表性:"因为我们是在几千年传统道德的教诲下长大的传统的观念让我们必须具备一个中国男子汉的责任感。对于传统的婚姻观念,我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是认同的。作为一个男性,这应该是必然的路。也有少数人不愿建立家庭,但只不过是晚些时候罢了,终身不娶的人几乎是不存在的,至少我的朋友们是这种情况。"一位同性恋者甚至这样说:"即使中国许可同性恋同居,我也不愿这们做,因为要给父母尽义务。"另一位说:"我倒不怕别人说,但要为父母着想。"还有一位说:"好多人为了父母结婚,我为姐姐结婚,她62岁了,我从小丧母,是她把我带大的。她看我一个在外,孤孤单单的,经常掉泪。我外甥女来信说:妈又为你掉泪了。我为了安慰她,不得不结婚。" 

  不少同性恋者感到,与异性结婚这件事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最大的困扰,这种情况在中小城市及农村尤甚,因为那里的社会规范中,到岁数必须结婚的压力比大都市里又大了许多。 有位同性恋者以第三人称这样写道:"最近,前来给他说媒的人很多,他也陆续与对方见了面。夫妻生活能否正常,是他最为担心的一个问题。美好的新婚之夜对于他将成为一个负担。假如他能承担起作为丈夫的责任的话,那自另当别论。结婚的事可以拖一些日子,但不能永远拖下去呀……他可以去喜欢一位姑娘,可以去爱她的学识、美丽甚至温柔,但不知道在这个前提下,他能否给她以正常的满足。"这位同性恋者为了能和异性结婚,到处寻医问药,并且在做"自我治疗",声称自己正在朝着"爱一个女人"这方面努力。另一位写道:"就婚姻生活而言,当然不愿结婚,可又不得不结婚。我在考虑不结婚,但我不敢想象那种压力,如果有一份纯真的爱,我会忍受一切的,否则真不敢想象。 

  一位家在农村的大学生说: "奶奶非要我把女朋友带回家,其实我早一口回绝了女友,因为我不愿伤害任何人。本村和我同年上大学的一个人早在一年前就把女友带回家去了,而村上一些喜欢用嘴杀人的人这样分析:他家穷,没人愿意跟他。因此母亲也急。总之,如果让村里人知道我是同性恋者,我会失去家乡的一切,尽管在家乡我是听话、朴素、刻苦、认真又聪明的榜样。现在的问题是:是不是和许多同性恋者一样,找一个女人来为自己牺牲!" 

  "每次回家家里都问我为怎么还不带媳妇回来,我感到压抑。" 
  "我父母养我这么大不容易。 我不想结婚,妈掉眼泪说:你不结婚,我死都合不上眼。我一定要成家,不成家对不起父母,没有父母哪有我呀。" 

  一位同性恋者在给我们的信中谈到对婚姻的矛盾心理:"我是家里唯一的儿子,几年前就有人提亲,父母也催我,甚至是求我,要我结婚。我的父母都是超过60的人,他们保守,过着平淡规矩的生活,他们决不会理解我,我也不敢向他们说出我的秘密。……现在我左右为难,不知该怎么办才好。从心理上讲,我是打心眼里不愿意结婚。我不愿意同自己没兴趣的人生活,却又没有一个能站得住脚的借口来推脱。也许我应该听父母的话,他们抚养了我,又为我准备好房子、钱,等着我回心转意,同意结婚。我应该为了他们去结婚。那是我们的家表面上看就是个幸福的家庭了。可难道这其中的不幸、压抑还要伴我一辈子吗?我真的不甘心。" 

  "我妈老早就买好了婴儿洗澡用的铝制澡盆, 她说这种东西价钱涨得厉害而迟早要用。尽管她安排好的那些相亲机会都被我拒绝了,可她也没办法。不过我恐怕得计划弃家出走了,因为我岁数已经不小,不可能长久地推诿下去。这真是一件很令人发愁的事。对于有些人来说,他们非常能够适应环境,他们可以把自己的隐情同家庭生活一道处理得妥帖,可我不能即使我能接受异性恋,想要找到相恋的对象对我而言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我那些同事们时常热心地要为我做媒,总劝我要现实些,不要眼光过高。跟异性交往哪怕一点点,对我来说都是那么的难和令人羞愧。我真的不知道自己的未来是什么样子,我有点害怕。" 

  "有一次我母亲问我这么大岁数了不结婚为什么, 我只好说有我有病,不能结婚。" 

  "同事们都给我介绍对象, 父母也盼着我领媳妇回去,可我对女人实在是一点欲望都没有,一想到那事就呕吐。" 

  "有时精神上确实对这事感到压抑,尤其是到了结婚的年龄不结婚带来的烦恼。所爱的人不能与你结婚,不爱的人丰一起又没有幸福。谁都渴望爱,渴望得到一个幸福的家,可我们这种人太难了。我本人是搞歌舞的,身高长相都不错,成个家并不难,可现在面临的现实就是自己爱的是同性,没办法,也很难改变。" 

  "随着年龄的增大, 结婚成了我的一块心病。我连一点力量和信心也没有。为什么我必须要和别人一样结婚生子?为什么我又和别人不一样,不愿结婚生子?中国人讲究福禄寿,多子多孙为福之首,但我愿终身无子无孙,一贫如洗,也愿将生命折去大半换取一刻的平等。" 

  "我们都不想结婚,可结婚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一个步骤,早晚得走,无可奈何。" 

  "结婚压力很大,我认识的三个朋友最近都准备结婚了。" 

  一位即将结婚的同性恋者这样谈到他的痛苦与焦虑, 感人至深,发人深省:"过一些时候我就要结婚了,我不知该如何面对那个未来的她。我虽然同意跟她结婚,可我内心知道,我不喜欢她。可我却不得不结婚,我的年龄已容不得我再独身下去。父母和亲友也不会允许我这么大了还不结婚。我该怎么办?我不喜欢她,可我却要与她过一辈子,朝夕相处,同床共枕。我受不了,我不敢想象我以后的日子会是什么样子。我只是觉得心里烦乱,可表面上还得装出结婚前的喜悦,自欺欺人。我不能想象,洞房花烛夜将是怎样一番情景。这到底是为什么?人是不是一定要结婚?人是不是一定要与异性结婚?作为一名同性恋者,我是断然不敢公开我的性倾向的。为什么想独身,想一辈子不结婚,在中国会这样的艰难,我承受不了世俗的压力。我该怎么办?我为什么就跟别人不一样。为什么同性恋这个魔影会降临到我的头上?我不知道我这辈子怎么过,也不知道我的幸福在哪里?也不知道结婚后会不会离婚。作一个同性恋真难!有时候真想一死了之,可我对理想、事业还有一点希望,终归没有走那条路。真的,我觉得心里堵得慌,满腹愁苦却不能对任何一个人说。看着每个亲友都忙着给我张罗婚事,我心里真不是滋味,他们哪里知道我的心思!我到底该如何去面对这即将发生的一切,我该如何去寻找属于我自己的幸福?处在异性恋者中的同性恋者,他们的痛苦有谁能体会得到呢?" 

  一位大学教师写信来谈到他的一位友人的情况: "最近一段时间,他一直神情恍惚,原来,由于自身性格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他对异性没有欲望,而有时会对年龄相仿的同性有非分之想。起初,他并没有太在意,整天乐哈哈的,但随着年龄的增大,婚姻愈来愈让人关注,他心理压力愈来愈大。加之他的圈子里还有特别好的朋友,已陷进去不能自拔。于是他为此而痛苦万分:独身吧,不仅社会压力大,而且现在的工作环境使其没有感情的着落;结婚吧,不仅勉强自己,也害了别人。他说,要么,去海南闯世界;要么找个中学教书,把所有的情感都倾注到学生身上;大不了去死。据他说,他高中的同学从XX大学毕业后就走上了死路。我听了既愕然更焦虑。" 

  一位同性恋者讲述了他的同性恋朋友不得不结婚的情形,以及这件事对他们俩的伤害: "从16岁开始,我和他已经相爱了10年,里面的故事曲曲折折。毕业后他分到X市, 又调回家乡。一切都在猛烈的变化,唯独我们的恋情依旧未变。我们互相爱护,互相勉励,都在各自岗位上做出了好成绩,受到各自领导的器重。可是他母亲病重,医生说维持不过两年。她最大的愿望就是要他结婚,但他死活不肯,他心里只有我。 当我出差去看他时,却看到她母亲愁苦万状的面容。她讲起他的'不孝'(指不结婚, 他比我大两岁)来,几乎悲痛欲绝。我再也忍不住了。我仿佛看到母亲伏在塑料盆里搓洗衣服那筋脉凸起的双手。我哭了。我想起了书上的一句话:叶子落下来还能重新飞回枝头吗?当我可以审视自己灵魂的时候,一切已经太晚了。我和他一夜都没睡着,商量来又衡量去,决定由他先找朋友结婚,以安慰母亲那颗几近破碎的心。我很伤心。他娶妻生子是我绝不可容忍的,主要是在感情。我不怪他,谁也不怪,是我主动劝他结婚的。如果我在那种绝境,也许也会那样的。我也知道,他终身将对我刻骨铭心。这一点也使我感到一点欣慰。我弟弟与女朋友十分恩爱,母亲很喜欢他们。她很爱护我,所以并不强烈反对我独身,但却为我在她百年之后没人关心而担忧。我劝她不要杞人忧天,我这辈子就这么打算了。人生在世,几十年匆匆又匆匆。所以我总想:爱我所爱,无怨无悔。" 

  一位同性恋者描述他他谈对象的经历: "是我主动给她写的信。她很漂亮,下厨房做家务是把好手。 冲动谈不上,成个家就是为了尽社会义务。我们谈了4年,她人很好,很痴情,挺忠于我的。可是她父亲不同意我们的婚事,没见我面就说不同意。我很不高兴,就趁机跟她分手了。我和她分手后,她的朋友说要宰了我。父母以为我这次恋爱受了创伤,所以凡是不如她的女孩我全看不上。今年父母又给我介绍了一个,我反应很强烈。我跟他们说,让他们不要再管我的事。他们现在不再逼我了。如果到最后保不了密,我就只好让他们想开点了。" 

  有些同性恋者结婚的动力主要是想要孩子。 一位20多岁的调查对象这样说:"目前我是幸福的。我不想努力去找女孩。那样反倒成了压力。以后的事呢,要看父母的意思了。我将来肯定要结婚的,不结婚没法向父母交待,别人也会议论纷纷。而且我特别喜欢孩子,想要个自己的孩子。"另一位也说:"我觉得应该过正常人的生活。我非常喜欢孩子,尤其男孩,不是为传宗接代,就是喜欢孩子。" 

  有些同性恋者还不是出于喜欢孩子的原因要结婚,而是出于生几育女传宗接代的家庭和社会责任感,也可以说是出于中国重家庭、重子嗣的传统观念,所以不得不结婚。 当我们问一位调查对象婚后是否打算要孩子时,他说:"当然要孩子,结婚不就是为了要孩子吗? "另一位说:"结婚就是为了传宗接代而已。"在异性婚姻中,除生儿育女外,夫妻的感情和共同生活也是婚姻的重要内容。而同性恋者的婚姻,也于对夫妻共同生活的冷淡或憎恶,只能把生儿育女摆在唯一有实质意义的地位上。 正如一位同性恋者所指明的那样:"男的是传宗接代的工具,对社会要尽义务。"从问卷数据看,绝大多数人将来打算结婚后生儿育女,只有极少数表示"不打算要孩子"。 

  其次,许多同性恋者到了结婚年龄不能不结婚,是怕暴露出自己的真正性取向。在中国社会中,埋藏得再深的同性恋倾向也有个会泄露出来的时候,那就是到了结婚年龄时--因为健康男性在中国几乎人人都要结婚,所以不结婚就会引起怀疑。一位从平房搬进楼房居住的调查对象说;"要是不搞对象,怕邻居说我有病,有缺陷,往(同性恋) 这方面想。住楼房也有人说,四邻也问。"一位坚持到40多岁才结婚的同性恋者说: "我结婚是出于无奈,可以说是为结婚而结婚。到三十七八岁没结婚的男人引人注目,很多人给我介绍女朋友,没有感情谈不起来,周围舆论说我挑剔。" 

  "种种不可避免的男女之事让人避无所避, 直恨不能跳出三界。偶翻万年历,曰今年年运乃是'每欲床第之欢,过后必悔之',实乃我不为人所知的一面;而尚有一面则为'常遇貌美而性烈及貌寝而贤惠之二女子诱惑,终不知如何取舍之'。为了生活不得不伪装自己而近于玩火自焚,可逃避始终不是出路。我常想像我这样的人怎配去找一个好老婆?可真正面对时却仍不敢马虎,还是把相貌、感觉放在第一位。但我的感觉又从何而来呢?愈来愈搞不清自己想要什么了。我对自己有点失望。也许真的再过半年我会跟哪个'貌寝而贤惠'之女子结婚,上帝会不会耻笑我?" 

  一位调查对象忧心忡忡地说: "许多人对别人的事特别关心,很多人给我介绍对象,我都烦了。我想再过几年不找对象,我可真要被别人用异样的目光来看了!"另一位说: "一个适龄男子必须要结婚,否则,社会舆论无法抗拒。一个各方面不错的男子要独身是很容易被人猜测为同性恋的。" 

  于是,结婚成了掩盖真情的手段,却并不会真正制止同性恋活动。有人这样说:"结了婚搞同性恋的多了,有抱儿子、孙子、重孙子的,老婆全不知道真情。" 

  同性恋者不得不结婚的第三个原因,是为了避免现实生活中的损失。一位调查对象说: "单位和社会的压力很大,不结婚不行,不结婚就分不到房子,提拔使用也受到影响,别人会以为你孤僻,个性强,不合群。还有说我在外边乱搞(女人)。我反正也不追求幸福,反正多数家庭也不幸福,所以我就随便找个人结了婚……我觉得我在各方面都受了影响。" 

  最后,有些同性恋者的结婚是为了随后的离婚,以便取得过一种不必受人打扰的单身生活的身份。在中国,一个大龄未婚男子会不断受到打扰,这些打扰中既有好心人的介绍对象,也不恶意的猜疑;而一个离婚的男子却可以免去这些折磨,得到人们的谅解--他是离了婚的,心灵有创伤,所以才不愿再婚,让他一个人独自清静一下吧。一位因与同性恋有关的行为入过狱、结过婚又离了婚的同性恋者,把结婚、离婚和入狱概括为一个同性恋者要过的"三道关",他对一位刚从拘留所出来的未婚同性恋旧友说: "你已经过了一道关,还要过结婚和离婚这两道关,这样,你这辈子的关才能算全过完。" 

  一位同性恋者在信上写道: "是的,或许离婚后独身是最好的途径。因为,心头的创伤未平复,阴影未消除,婚姻已经看透等,是非常可信的不容置疑的保持单身的理由。所以我果断地走上了这务路。只是如今我仍然孤独,这是因这我一直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我未走上社会,去寻找我的不仅仅是玩玩而是要能甘苦与共、心性相通的同类。" 
  但是得注意的是,有些同性恋者对这种结婚动机持激烈的道德批判态度,例如这一位: "对于那些利用女性来为自己的曾婚证明书盖戳的同性恋者,我想只能说他们这样做是卑鄙的。""我做不到结婚后再离婚,我宁愿独身一辈子,最后瞒不住了让你母知道也行,我能和父母交待,我不有传宗接代的压力。" 

  鉴于上述种种原因,绝大多数的中国同性恋者都会结婚,有些同性恋伴侣甚至互相规劝,希望对方还是结婚为好。例如,一位同性恋者提到他大学的一位同学,两人有过同性性关系, 但分手时,"他对我说以后不要再做这些事情,劝我毕业以后早点结婚。"另一位调查对象也用一种相当有把握的语气说:"我们这些人到岁数全都结婚。 "问卷调查中,尚未结婚的调查对象大多数表示"打算结婚",证明这种估计所言不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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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虽大,我却只要一张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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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婚姻关系


  在中国的男同性恋者当中,让妻子了解其真正的性倾向、征得妻子同意的同性恋者极为少见, 在整个调查过程中极少听到这样的事。正如一位调查对象所说:"我的朋友们除极少数家有知道他们的行为外,绝大多数的家庭都是一无所知,甚至都没有察觉。 我们在妻子面前是好丈夫,在孩子面前是好父亲。"由此可以断定,对于绝大多数男同性恋者来说,同性性活动必定是或即将是背着女方(妻子或女友)进行的秘密活动。于是就产生了一个如何处理婚姻关系的问题。 

  同性恋者的婚姻质量比起一般人的婚姻有着严重的先天不足,但每桩这样的婚姻的具体状况,会因为当事人同性恋倾向的强烈和绝对程度以及个人性格的差异而有很大的不同。总的来说,同性恋者处理婚姻关系的作法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模式。 

  第一种夫妻关系模式是,同性恋者将对妻子的反感压抑下去,并抱着对妻子的负疚感,恪守作丈夫的义务和职责。 

  以下这位已过不惑之年的同性恋者的叙述在我们看来具有相当的代表性,它是大多数中国男同性恋者夫妻关系和家庭模式真实写照:"那一年,我27岁。在'男大当婚'的传统习惯中, 我成家了。尽管婚后的生活有些淡泊,但是夫妻也还算是相敬如宾。在婚后的头几年中,夫妻之间的性生活还可以维持下去,这可能和年龄有很大关系,后来就慢慢地不能满足妻子的要求了。这时我的内心总有一种对不起她的感觉,感到没有尽到一个传统型丈夫的责任。为了**的需要,我有时对自己的性器官采用自虐的手段,而且这些自虐的手段近似残酷(这是朋友们在谈论时传授的,这些同性朋友们大多有类似的经历),迫使自己的生殖器保持勃起持久的状态,去完成夫妻性生活的全部过程,主要是为了尽丈夫的责任,以弥补对妻子的一份愧疚,而实际上对夫妻之间的性生活并无兴趣。在我们这个传统道德的国家里,结婚就意味着尽社会责任,尽儿女之孝道。有时我总是想,如果能出家去当和尚该有多好,和尚就能理所当然的不结婚,就可以逃避家庭、社会、亲人对我婚姻状况的责难。我现在有时甚至还在想,如果倒退10年的年龄,我就敢于冒被责难的处境而重新安排生活。我所接触的朋友们大多都同我有相同或类似的想法。但是他们又都有'良心',都在尽职尽责地当好子女的父亲,当好父母的儿子。" 

  一位30多岁的调查对象说:"我是结了婚以后才知道这种事的。我妻子很贤惠,不是很忌妒。自己觉得对不起人家。对方一亲昵,我心里就烦,但还是有负疚感。她有时会忌妒我接触别的女孩, 但也不是老看着我。"这位调查对象承认,自己的同性恋倾向对婚内性生活是有影响的,他虽然能够满足妻子的要求,维持住婚姻生活,但"感觉上是尽义务的心情"。 

  一位年过五旬的同性恋者这样描述自己的婚姻生活: "19岁时包办成婚,妻大我两岁,初中文化,善良而倔强,从不让我抚摸和接吻,同床时基本上是被动应付,尽义务,不喜频繁性交。我对她只有感激,缺少性欲。她对我有三重恩义:供我上大学;帮我孝敬父母,抚养我的弟妹长大成人;为我生育儿女。中年后她对我在生活上十分体贴(性生活除外),非常信赖我,从不过问我外出的行迹。我得对得起她关心和尊重她。" 

  "公平地讲, 我们的感情世界和家庭生活要付出比常人更多的代价,承受更大的压力。我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一双儿女懂事而体贴人,十分地善解人意。我的妻子受过高等教育。我们结婚20载,感情很好。由于我的内心深处有一个见不得人的'秘密',所以总是对她有十分的愧疚和负罪感。我的不良行为在年轻时对性生活好像还没有多大的影响,后来就感到有些力不从心了。在夫妻性生活中精神不能集中,头脑中总是闪现出同性伙伴的影子,而造成性生活的不和谐。我尽量的去适应妻子的要求,只要能满足她每次性生活的要求,我就松一口气,这一点是正常人所不能体察到的。而我们同性之间的性行为却是很轻松的并不是像有些人想象的那样肮脏。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只是谈我们之间的事,彼此相互关心,有时年长者像兄长,年轻者像小弟,每个人都有人情味。" 

  一位同性恋者在信中表达了自己愧疚的心理: "人之情谊莫过三情:亲情、爱情、友情。三情之中,亲情天趣,爱情欢悦,友情诚挚。本人天性坦荡宽诚,犹独钟友情,以致疏亲而不悦,时时有苦魔缠身,甚觉愧为人子,愧为人父,愧为人夫,三愧加身,寝食不安,又当如何为人?" 

  一位同性恋者结交了一位已婚的男人,两人感情很好,那个男人给他介绍了一个女孩:"我跟正在这个男伴一直相处了6年,我们感情越来越深,我们俩现在怎么分也分不开。最近他的妻子出差三个月,他休了一个多月假,整天来陪伴我。我们一有空就在一起,我别无他求,只想和他在一起。他给我介绍了一个女孩,女孩对我很好。我现在觉得在感情上欠她,其余什么都不欠她。我能在性这方面让她高兴,又能在生活的各方面照顾她。我可能是明年结婚。我现在非常的矛盾。我是为了我的男伴和她结婚的,只是为了有一个家。婚姻不知是否能够长久,因为我和男友爱得太深了。我现在不知怎么办,只有一步一步向前走。" 

  调查中发现一些人实际上是双性恋者(bisexual),即对男女两性都可以有**的人。 一位调查对象的话很能代表此类调查对象的情况,他说;"我对女人还有点兴趣,对男人兴趣更大。这就像今天吃萝卜,明天吃白菜一样。""妻子有时开玩笑说我像个女孩,但她是善意的,没有指责我的意思。她比我大几岁,我们比较适应,感情很好,凡事她主动的时候多。" 

  一位自称同性恋占60%、 异性恋占40%的调查对象说:"我和妻子关系很好,我喜欢她。既然结了婚就要尽人夫人父的责任,她知道我有男朋友,也劝过我,还是没有性伴好些。我从结婚后就不在外面过夜了。" 

  一位中年调查对象说: "我就觉得该结婚。有的人怕女人,或觉得恶心,我不是。我和妻子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她是个工人,她在性方面要求不强烈。我对她不厌恶,但没到有些人那种贪女色的程度,夫妻关系还比较和谐。"他还说:"我爱人很爱我,我也挺爱她。从法律上说,我只能有一个爱人。我有对不起她的感觉。我欺骗了她,我在性的方面尽量满足她,不能让她得不到。要尽义务,要让她幸福。" 

  一位双性恋者庆幸自己懂得同性恋是在结婚之后: "我很幸运的是成家早,如果事先知道,我的婚姻就不一定能像现在这个样子了。那次我爱人出差一年,那时我幸亏还不知道同性恋这回事,要是知道干起来就太方便了。" 

  调查中有一个较特殊的案例,当事人很可能是双性恋者,他的同性恋倾向在妻子过于性冷淡时趋重, 而在妻子向反方向改变时则减轻:"我以为一个人的性倾向是完全可以转换的,并非一成不变。我与妻子在一起好多年,找不到多少话好说,女人的死板、挑剔、势利、保守、无知等等,都让我灰心。后来有朋友借给我一盘所谓'黄带',共同看过后,妻的态度逐渐变化,床上有了说笑娇痴,性生活慢慢协调,我也就较少想起同性的朋友了。" 

  国外社会学者对同性恋者如何做过大量研究。 有人以26对结婚3年以上的同性恋者(双性恋者)为对象,研究他们为人之夫的状况。研究的主要发现是,此类婚姻双方满意程度并不低,性生活也活跃,而关键在于丈夫要对妻子说明自己的同性恋倾向。 (沃夫,1985年)另有一项以双性恋丈夫为对象的研究设法找到了360位此类调查对象,研究他们如何处理异性恋的公开形象与声名狼藉的同性恋行为之间的矛盾,以及欺骗妻子与亲人这种作法的道德问题。研究的主要结论是,有些男性具有将同性恋异性恋协调起来使二者的冲突降到最低限度的能力。(布朗芬,1985年)如前所述,在我国的男同性恋者当中,几乎没有人会主动把自己的真实性倾向告诉妻子儿女。问卷调查表明,只有极度少数让同事及兄弟了解到自己的同性恋倾向,让父母及配偶了解到这一点的人更为罕见。这些人中可以维持婚姻关系的,大都是心怀负疚感,小心翼翼地扮演丈夫和父亲角色,充满内心矛盾,随时生活在害怕真实身份暴露的恐惧之中。 

  婚姻关系的第二种模式,是选择性冷淡的女性作妻子,或在婚后把妻子培养和改造成为能够适应自己状况的人。 

  有些出人意料的是,在同性恋者的异性择偶标准当中,传统色彩很重。他们不喜欢性欲强烈、思想摩登的女人,而偏爱贤妻良母型的旧式妇女。不少调查对象在回答"如果结婚将选什么样的女性为妻"这一问题时说: 喜欢"贤妻良母型"、"家庭主妇型"的女人。 一位同性恋者这样说:"我要找对象,就找个贤妻良母型的。"另一位说:"家里逼我谈女朋友,我喜欢生理上无要求的,不喜欢女方有婚前性行为,在性方面也不应该主动。应该尊重传统观念。"同时补充说:"我找对象就是为了让家里人心里平安, 自己并不想找。"由于同性恋者的异性性行为动机仅仅是为了生儿育女,他们所看重女性的也仅仅是生育能力而已。这一点传统文化对女性价值的看法不谋而合。 

  有一位学历较高的同性恋者说: "对女的只能相敬,不能相爱。"他说:"我不像有些人那样厌恶异性。我对异性没有反感厌恶,只是引不起性欲。同她们还能成为很好的朋友。如果接触多些,产生一点比朋友进一步的感情的可能,还是有的。"他准备找一位"文化低些、 贤妻良母型"的妻子,理由是"智力较高、比较敏感的女性肯定不能找,太难应付了;找个一心一意简简单单过日子的人就好"。 

  许多同性恋者提出,他们希望女方在性方面是消极冷淡的。有一位调查对象说:"女朋友中不要求发生性关系, 感情就会好些。我希望女方本人无性要求,应该是被动的一方。我一个朋友的妻子就从来没有这方面的要求。女的需要发泄多可怕。"他正准备结婚, 他的方针是这样的:"我要是真和她结婚,就要让她一辈子不知道(我的性倾向)。人的性欲是可以培养的,可多可少,可高可低,特别是没有性经验的人,很容易被培养成性冷感的人。这就好比有人天天要喝茶,可如果让他天天不喝茶,也就不想喝了。我要给她一个心理障碍,让她想不到这一点。当然我在其他方面都会好好照顾她。" 

  一位同性恋者对找寻性冷淡的女性怀着信心:"我20多岁时谈了第一个女朋友,对方比我小一岁。我们的关系发展到接吻,没有其他接触。分手后一到现在仍是一般朋友,没闹别扭。现在又谈一个,我好说,她和第一个气质很接近。我这一位如果没发生性关系,也许感情还会好些。我深信有性冷感的女人,我希望她冷一点,希望女方无性要求,应是被动的一方,不要在性上太主动。" 

  "我认识一个同性恋者, 他结婚三四年才和老婆发生过三四次性行为,平均一年一次,可他妻子就偏偏怀了孕,有了孩子。他结婚的目的就是证明他能干成,掩盖他是同性恋。他找的借口是从小看过相,相士跟他说过不能跟女人同房,一同房鼻子就会出血。" 

  一位同性恋者说: "教我入道的那位老师,和老婆一个月过一次性生活,现在更少了, 不定期,有时几个月才一次。这都是他亲口告诉我的。"一位已婚的同性恋者说: "我爱人对我不感兴趣,她缺乏性要求,我也不乐意做那事,我们几乎没有夫妻生活。"另一位说:"我过去相好的一个男友,他孩子一周岁时我去看他,他留我住宿,我们做了爱。他说了一年来的痛苦,没快感,和女人做那件事就像吃饭睡觉一样,没有意思。他要求我每年他生日那天和他做一次爱,我说那不可能。""我和一个朋友打过好几年交道,他一直扮演被动角色,没见他勃起过。他好几年都不跟妻子过性生活,她用工具自渎。"还有一位说:"我认识一个人,他和爱人没这种欲望,双方都没欲望。"由此我们想到,在中国,同性恋者之所以可以全都结婚,并且对妻子长时期地隐瞒住自己的真正性倾向,正是因为夫妻性生活被置于极其不重要的地位。如果妻子们不是如此性欲低下,如果传统观念不是令她们觉得作为女人羞于向丈夫提性要求, 这种婚姻早就难以维持了。由于多数中国女性还是"从一而终的", 她样当中可能有很多人确已被身为同性恋者的丈夫培养成性冷淡的人,以为所有的夫妻关系都是如此。在不少人心目中,性欲仍是一种不好的欲望,冷淡不仅不是病态,反而是道德高尚的标志呢。 

  同性恋者的择偶标准还有一种在常人眼中会认为很奇怪的逻辑,一位同性恋者说: "我样科里有一位35岁的女同志,家庭生活很幸福。我很羡慕这样的人。我喜欢女同志马虎一点,在家庭中能处得好。要是我碰上这样的未婚女性,就能有感情,也能有**, 对单纯漂亮的女孩不能产生**。"异性恋男性往往都是首先受到女性自身条件如相貌、身村、气质等方面的吸引,再看她工作怎样,家庭怎样;同性恋男子却由于不能受到女性自身的吸引,难以自然地对她们产生**,所以会循着一条相反的逻辑择偶。 

  总之,这类婚姻的特点是极大地淡化性的成分,而将婚姻其他的功能突出出来。正如蔼理士曾分析的那样: "这一类的结合,如果索性把性交的满足搁过不问,而把双方的关系完全建筑在其他共同兴趣之上, 前途的幸福倒可以比较多些。"(蔼理士,第318页) 

  同性恋者婚姻关系的第三种模式是不能成功地做到上述两点,沦为婚姻失败者,等待着他们的大多是婚姻关系失调,直至破裂。 

  一位同性恋者对其短暂婚姻经历的感觉非常细腻真实, 人有一定的代表性:"谈谈我的婚姻。 8年前,我在一种对她非常了既然如此和理解的情况下(她也同样了解、理解我)和她结婚。婚前半年,我认真分析过的的情感:我不爱她,我没吻她的欲望,更不要说和她性交。但心想,或许结婚后会自然改变这一切的,于是结了婚。新婚头两夜由于久别重逢,很兴奋,说起的人和事很多,直到凌晨两三点,没有性接触,亦没有拥抱和接吻。我想,来日方长。第三夜,旅游在外,夜里,清醒,迷蒙的月光和潺潺的流水带来一种恬静温馨的感觉,勃起,将她的手放置阴茎处,她的手清醒地缩回去了,顿时,索然无味,翻身,睡去。以后在新婚20天的昌子里,竟然再也生发不出那夜的情致。一次,她向**近,手臂和我相接,我竟全身骤起鸡皮疙瘩。她把腿压在我腿上,并逐步上移到阴部,我反感地把她的腿拿开了。我无意于做我不想做的事情。最后几天,我们分被而卧。她哭了。我无奈。时隔数月,我到异地探亲,仍然是分被而卧,我努力尝试寻找**的感觉,激发起爱的欲念,却未能成功。探亲假结束,我的决定也已产生:既然我们都不幸福,那么我们应该道德地分手。于是我坚决地离了婚。这场婚姻,头尾加起来不到半年,相处在一起一个月。我至今依然单身。通过这场无奈的婚姻,我认识到,同性恋者的婚姻是难得幸福的,因为缺乏**、情爱的基础,表现在男方是不可思议的、只有本人清楚的性冷淡。没有性,没有对方(或双方)给予的的爱与被爱,诱惑与吸引,谈何幸福?几个知情人都知道我们之间没有**,但谁也不懂得:做爱和有一个孩子是很容易办到的,但是那不是真正的**。我为什么要欺骗和强迫自己?这个经历,或许只属于像我这么固执,认真、近于迂腐的人。" 

  另一位的遭遇有相似处,他结婚一年多,有半年和妻子在一起,但离婚时妻子仍是处女: "我与妻子没发生性关系。外人看我们是挺般配的一对。但我一直怕同房时不成功,而且欲望、兴趣也不大,不敢也不愿去试一试,所以一直一天推一天,到最后也没做那件事。她提出离婚,她人挺好,所以我不同意离,后来她就到法院起诉了,说我有生理问题。法院让我检查,我平常是能勃起的,不知那次是太紧张了还是怎么,就是不行。结果医院证明我是阳痿。离婚后她到处说我有病,弄得我声名狼藉。她说,十三四岁的放猪娃都会做这事,你怎么就不会?其实我不是不会做,不能做,只是不能跟女人做。可我又没法跟她说真话。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我现在就想治好同性恋,证明给她看,我不是不行。" 

  有位40多岁才被迫结婚的同性恋者说: "我春节结的婚。现在五月份了,我妻子仍是处女。她原是个40多岁的老处女。她婚后经常为这事跟我吵闹,夜里不让我睡觉,可我一和她接触就毫无兴趣了。过去我有过一位女友,发生关系时她第一名给我口淫,再女上位,可我妻子完全不懂这些。她是个极度正经的人,做政治工作的, 对自己要求很严。也经常哭,还对她家里人说了,弄得丈人全家不理解我。"他认为"妻子的性要求是负担"; "结婚的目的是为结婚而结婚,没有性,各方面也不融洽,一想起家里的事就觉得很心烦。但知道大多数家庭的生活也不美满,就这样凑合过吧。" 

  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谈到他的男友: "他现在连逢场作戏都作不下去了。我曾劝过他,你不爱那女孩子,就不要和她结婚,他勉强自己去结婚,结果一个月也不和太太过性和活,骗太太说自己是阳痿。"一位调查对象在与已婚的前任男友相遇时,后者告诉他已和老婆离婚了,说同她没话说,互相讨厌,没有性欲也没有性生活,"老回味我们在一块儿的时候"。"我问过他和妻子怎么样,他说没什么,妻子要求过性生活,就说正在练气功,不能近女色。一年里跟妻子顶多过一两次性生活。""那次在X市跟这伙人聊天, 他们个个都说将来会结婚。有一个已婚的说,他从不和妻子干那事,还说她爱怎么办就怎么办,他不管。" 

  有些人在结婚之后又爱上了同性朋友,为与同性朋友交往而不惜离婚。一位自称"已经造成好几对离婚"的同性恋者,甚至给想为了他离婚的男性朋友出过这样的主意:某次与妻子做爱时,偷偷把声音录下来,人在那种时候说的话后来听到会害臊,以后妻子一要求过性生活,丈夫就放那段录音,如是几次后,她就不乐意做这事了。那时丈夫再要求做爱,是妻子不乐意了,于是丈夫就可以以此为理由提出离婚。照一般人的想法,与其如此煞费苦心制造离婚,还不如干脆不要结婚。其实不然。如前所述,同性恋者结婚有一个隐蔽的功能是人们想不到的,即为了随后取得离婚者的身份,以便过无人打扰的单身生活。一个大龄未婚者与一个离婚者的处境是十分不同的,前者会不断受到亲友的规劝、同事的"热心帮助"及各种干扰,而对离婚者的打扰却少得多。人们或者以为他们保持单身生活是因为前次婚姻所带来的难以平复的心灵创伤,或者以为他们是因离婚者"身价下跌"难以再婚(对我国征婚广告的研究表明,中国人把是否初婚看得很重;另据统计资料,由于单身人口性别比非常高,男子再婚率很低),只好随他们去,于是这些同性恋者就可以心安理得地过独身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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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虽大,我却只要一张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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