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论坛帮助
   登陆 注册 搜索 自选风格 论坛状态 论坛展区 我能做什么

>> Article&Photo of Gay
<聚荣堂> 自恋小屋* GAY&LES&LB * 志 同 道 合 * < 男 人 的 一 半 还 是 男 人 > → <国际采风>荷兰准同性结婚可领养孩子

  发表一个新主题  发表一个新投票  回复主题 您是本帖的第 16 个阅读者浏览上一篇主题  刷新本主题   树形显示贴子 浏览下一篇主题
 * 贴子主题: <国际采风>荷兰准同性结婚可领养孩子 保存该页为文件  报告本帖给版主  显示可打印的版本  把本贴打包邮递  把本贴加入论坛收藏夹  发送本页面给朋友  把本贴加入IE收藏夹 
 蓝色海岸 白羊座1979-4-12
  
  
  头衔:哥哥床上的跳蚤
  等级:管理员
  文章:8473
  积分:16158
  注册:2002/9/13
给蓝色海岸发送一个短消息 把蓝色海岸加入好友 查看蓝色海岸的个人资料 搜索蓝色海岸在< 男 人 的 一 半 还 是 男 人 >的所有贴子 点击这里发送电邮给蓝色海岸  访问蓝色海岸的主页 引用回复这个贴子 回复这个贴子楼主
发贴心情 <国际采风>荷兰准同性结婚可领养孩子
各地对同性婚姻应否合法化一直极具争议,被誉为「前卫」国家的荷兰,去年四月一日便开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先河,三对男同志及一对女同志更在法例生效当日,举行具法律效力的婚礼。

约有四十万名同性恋者的荷兰,在同性婚姻合法化前,只准许同志在地方政府登记「同居」,不能结婚或领养孩子﹔新法容许他们合法结婚和离婚,并赋予领养孩子的权利。

伦敦市政府去年六月亦首推同性恋註册服务,成为英国首个确认同性恋者关系的政府机构。

同性伴侣註册后可享有类似异性婚礼的仪式,以及获政府颁发证书,其法律地位虽稍逊异性婚姻,仍可作关系证明,方便日后申请退休或移民等公民权利。伦敦首两对同志於去年九月正式註册结婚,并由伦敦市长主持婚礼。 

 


 

----------------------------------------------
鹤 舞 白 纱   荣 心 飞 翔 ~~~~

点击查看用户来源及管理<br>发贴IP:*.*.*.* 2002/10/12 20:33:19
  鲜花(0)  鸡蛋(0)

本主题贴数1,分页: [1]
 *快速回复:<国际采风>荷兰准同性结婚可领养孩子
你的用户名:    还没注册?    密码:    忘记密码?
  • [ 还没注册 ]
  • [ 忘记密码 ]
  • [加入心情图标]
  • 将放在帖子的前面
  •                           
         
    内容
  • HTML标签: 不可用
  • UBB标签: 可用
  • 贴图标签: 可用
  • 多媒体标签:可用
  • 表情字符转换:可用
  • 上传图片:可用
  • 最多93KB
  • 邮件回复 显示签名   [Ctrl+Enter直接提交贴子]

    管理选项锁定 | 解锁 | 提升 | 删除 | 移动 | 固顶 | 总固顶 | 奖励 | 惩罚 | 发布公告

    Powered by:Dvbbs Version 6.0.0